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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797347W | 建设单位法人:孙诗芮 |
| 孙诗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思山岭乡杨木沟村 |
| ****铁矿扩界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思山岭乡杨木沟村 |
| 经度:123.****0637 纬度: 41.****223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7 |
| 辽环函〔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08.4 |
| 3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797347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797347W | 验收监测单位:沈****公司 |
| ****0113MA0P51958J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pan.**.com/s/1I_owrcLweVGgJHp0xfPVyApwd=11sQ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铁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辽自然资事矿(开)审字〔2022〕C069号),为保证矿产**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拟依托现有矿产**和齐备的基础设施优势,对同一主体采矿权与探矿权整合(深部及平面扩界),取消露天开采,并提高生产规模(由15万t/a提高到80万t/a)。**范围调整后,设计**由1个采区组成,由14个拐点圈定,全**面积由0.5491km2变更为1.1245km2,开采深度由892m至670m变更为892m至-275m标高。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铁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辽自然资事矿(开)审字〔2022〕C069号),为保证矿产**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拟依托现有矿产**和齐备的基础设施优势,对同一主体采矿权与探矿权整合(深部及平面扩界),取消露天开采,并提高生产规模(由15万t/a提高到80万t/a)。**范围调整后,设计**由1个采区组成,由14个拐点圈定,全**面积由0.5491km2变更为1.1245km2,开采深度由892m至670m变更为892m至-275m标高。 本次阶段验收标高为720m至675m;目前年开采量为15万吨。 |
| **范围调整后,设计**由1个采区组成,由14个拐点圈定,全**面积由0.5491km2变更为1.1245km2,开采深度由892m至670m变更为892m至-275m标高。 本次阶段验收标高为720m至675m;目前年开采量为15万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采用井下开采和微差爆破的采矿工艺。凿岩机等开采设备置于地下,且夜间不进行爆破工作。各个工业场地产噪设备均位于室内,距离最近居民住房距离较远,因此,本工程不会对周围居民声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废石不外运,矿石运输均由矿方自行负责,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在矿石运输在经过村庄时降低车速,禁止夜间运输,限制鸣笛,并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道路噪声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会产生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采用井下开采和微差爆破的采矿工艺。凿岩机等开采设备置于地下,且夜间不进行爆破工作。工业场地产噪设备主要位于室内,距离最近居民住房距离较远,因此,本工程不会对周围居民声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废石不外运,矿石运输均由矿方自行负责,企业在矿石运输在经过村庄时降低车速,禁止夜间运输,限制鸣笛,并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道路噪声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会产生影响。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矿山共设置1台洒水车,对矿山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井下采矿作业和装卸运输等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和洒水等措施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矿石及废石出硐**行预湿处理,因此本工程建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工程废污水主要来自地下涌水和生活污水。地下涌水经处理后作为矿山生产,其余部分用车运作破碎线降尘及选矿厂生产。 本工程产生废润滑油及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不设废石堆场。开采废石部分用于基建期工业场地和道路建设,废石全部回填井下。表土就近暂存于采坑平整处及时用于采坑土地复垦。本工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①回风井废气 井下采取湿式凿岩,巷道洒水降尘。 ②道路运输扬尘治理措施: 据研究,道路环境空气污染的大小主要与车速、车型、车流量、风速、路面状况和道路表面积尘量等多种因素有关。为减小道路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须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证其路面处于完好状态,平整完好的路面可以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和扬尘量。 2)运输道路碎石硬化、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一般在清扫后洒水。 运输道路通过定期洒水和清扫,加强维护,保证路面处于完好状态等措施,可以大大减少扬尘量。 正常涌水量时,排至地表高位水池沉淀后可全部回用矿山井下生产、防尘洒水、地表洒水及绿化用水等;最大涌水涌水量时,将涌水排至工业场地高位水池储存,除矿山自己生产使用外,多余涌水用于生态恢复以及绿化用水,其余部分用作破碎线降尘用水、选矿厂生产用水。 用低噪声设备,对各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安装消音器、减震基础、隔振和封闭等形式。 | 实际建设情况:本矿山共设置1台洒水车,对矿山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井下采矿作业和装卸运输等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和洒水等措施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矿石及废石出硐**行预湿处理。 本工程废污水主要来自地下涌水和生活污水。地下涌水经处理后作为作为矿山生产,其余部分车运用作破碎线降尘及选矿厂生产。 露天矿坑暂未复垦完成,已在露天矿坑预留废石回填处。不设置废石堆场,目前废石回填于露天采矿。后续井下产生的废石不出地表,直接回填至地下采空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①回风井废气 井下采取湿式凿岩,巷道洒水降尘。 ②道路运输扬尘治理措施: 1)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证其路面处于完好状态,平整完好的路面可以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和扬尘量。 2)运输道路碎石硬化、道路定期洒水和清扫,一般在清扫后洒水。 运输道路通过定期洒水和清扫,加强维护,保证路面处于完好状态等措施。 正常涌水量时,排至地表高位水池沉淀后可全部回用矿山井下生产、防尘洒水、地表洒水及绿化用水等;最大涌水涌水量时,将涌水排至工业场地高位水池储存,除矿山自己生产使用外,多余涌水用于生态恢复以及绿化用水,其余部分用作破碎线降尘用水、选矿厂生产用水。 用低噪声设备,对各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安装消音器、减震基础、隔振和封闭等形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期间:在主工业场地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 环评期间:回风井工业场地占地面积350m2,布置有:排风口设施、风机房。 环评期间:宿舍及设备维修工业场地占地面积2556m2,宿舍2间,维修房1间、危废暂存间1座。分别为建筑面积为225m2、135m2、240m2。 环评期间:在主工业场地及宿舍及设备维修工业场地各设置1座初期雨水池,均为100m3,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绿化。 环评期间:在厂区及周边地区设置一定数量地下水质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水质污染监控、预警体系。 拟布设5个跟踪监测点,上游背景监测点1个,污染源监控点2个,污染扩散监测点2个。 监测层位及井深:第四系潜水及基岩裂隙含水层,井深10-20m左右。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情况:机械设备的维修维护与保养工作,与其他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不在场内进行,不设置危废暂存库。 实际建设情况:回风井工业场地占地面积2000m2,布置有:排风设施。 实际建设情况:现改为宿舍及备件仓库场地。 未设置初期雨水池。 在**设置三级沉淀池,容积分别为640m3、420m3、300m3。雨水经沉淀后用于绿化。 暂未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
| 本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以上变动均是根据企业生产需要调整,但不属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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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矿井涌水设置高位水池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矿井涌水设置高位水池 | pH值:6.78-6.89无量纲、氨氮:0.02-0.03mg/L、耗氧量:5.0-5.3mg/L、硫化物:0.023-0.033mg/L、铁:0.02-0.04mg/L、锰:0.05-0.06mg/L、石油类:0.01mg/L、悬浮物:5-7mg/L、矿化度:671-688mg/L、总大肠菌群:未检出 | |
| 2 | 工业场地分区防渗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 工业场地分区防渗 | PH:7.58-7.72无量纲、氨氮:0.02-0.03mg/L、氰化物:0.005mg/l、砷:0.15μg/L、铅:0.09mg/L、耗氧量:0.6-0.7mg/L、挥发性酚:0.0005mg/L、铁:0.02-0.03mg/L、 锰:0.03-0.04mg/L、汞:0.021μg/L、石油类:0.01mg/L、溶解性总固体:317-328mg/L、硫酸盐:2.56-2.94mg/L、氯化物7.4-7.8mg/L、硝酸盐:0.0003-0.0004mg/L、六价铬:0.001mg/L、总硬度:43.9-44.9mg/L、氟化物:0.022-0.025mg/L、镉:0.05mg/L、菌落总数:3-5CFU/ml、 总大肠菌群:未检出、钾:0.2-0.23mg/L、钠:1.07-2.26mg/L、钙:15.1-15.4mg/L、镁:1.08-1.28mg/L、重碳酸盐碱度:40-44mg/L、SO42-;2.29-2.76mg/L、Cl-:7.32-7.36mg/L |
| 1 | 喷水抑尘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喷水抑尘 | 0.174-0.244mg/m3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昼间67-68dB(A),夜间65-66dB(A) |
| 1 | 在厂区及周边地区设置一定数量地下水质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水质污染监控、预警体系。 | 暂未设置 |
| 1 | 在主工业场地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 | 机械设备的维修维护与保养工作,与其他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不在场内进行,不设置危废暂存库。 | |
| 2 | 生产过程的废石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 | 生产过程的废石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 | |
| 3 |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
| 1 | 严格控制采矿活动范围与现有林地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距离,地面生产设施不得占用环境敏感区,防止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 严格控制采矿活动范围与现有林地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距离,地面生产设施不得占用环境敏感区,防止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
| 根据《****(铁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辽自然资事矿(开)审字〔2022〕C069号),为保证矿产**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拟依托现有矿产**和齐备的基础设施优势,对同一主体采矿权与探矿权整合(深部及平面扩界),取消露天开采,并提高生产规模(由15万t/a提高到80万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拟依托现有矿产**和齐备的基础设施优势,对同一主体采矿权与探矿权整合(深部及平面扩界),主工业场地、宿舍及设备维修工业场地均为依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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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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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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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矿山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控制采矿活动范围与现有林地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距离,地面生产设施不得占用环境敏感区,防止造成不利环境影响。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设施按照《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相关要求建设,将《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纳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一并抓好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环评及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规划要求,逐步进行复垦,确保达到相关复垦要求。(原废石堆场复垦、采坑复垦、地表岩移预防治理及闭矿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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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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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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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