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
二、采购物品:非机动车充电桩设备及施工
1.设备类型:1机12口
2.设备数量:500套
3.施工位置:****公司在管小区
4.施工要求:采购方仅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接线电源,并将电源线路接引至充电桩施工场地五米内供施工方使用,接线电源后端包括但不限于钢架、线路、地桩硬化、防护开关、设备及配件均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同意在指定场地原有状态基础上进行施工,并承诺达到正常安全使用竣工标准,连同设备系统软件调试并绑定收费账号后交付采购方使用。
5.质保维保:施工质量保证期限不低于3年,免费维保期限不低于1年(维保期内承诺提供7*24小时客服服务);
三、报价单位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供(配)电业务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能够开具发票。所提供设备须满足国家安全和质量标准,能提供有效的《产品责任险》和《产品检测报告》,后期因施工和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报价单位全部负责。
2.产品技术指标:设备要求额定电压220V,单路最大输出功率不低于1500W;系统须满足刷卡支付/移动支付/自动退款/空载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功率检测/故障报警功能;设施硬件须能兼容多种软件系统;充电插座为五孔,相邻间隔1米,须具备防尘/防冻/防雨/防晒/防漏电/防窃电/功能。
3.本次报价为含税报价,报价单位如能在施工及产品质保期限/免费维保期限/平台提款扣点/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等相关服务方面提供额外承诺,将优先选用。
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双方面谈后确定。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
(1)《非机动车充电桩设备及施工》询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证明)
注:以上报价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并备注报价内容,缺少资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需密封报送,非密封拒收!)
2.报价地址:将报价材料送至**县**镇谷河路57号人防办公楼4楼。
3.报价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邀请。
4.报价单位完成报价材料报送,即为正式向采购方发出邀约,邀约一经发出,不得撤销。
六、截止时间:4月17日上午10:00前完成报价资料的报送。标书代写
七、收件人:189****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