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区给水老旧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绍****改革局以2602-330602-04-01-5597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
2.2、建设规模:对市区给水老旧管道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包括:市政供水管网改造总长度约 13公里;二供泵房智能化改造约20个;远传水表改造约5.3万个;水质检测仪约200个。
2.3招标项目金额:暂定1150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调整增加或减少)。
2.4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标底编制。
2.5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跟踪审计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2.6招标估算价:暂定34.61万元(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
2.7咨询服务期: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完成,及招投标档案资料或标底资料移交之日起终止。(最终服务费不得超过34.61万元,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采购设备招标代理费按各项目累计中标价为基准计算,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各项目标底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56%、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65%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10%~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制作等支出费用,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公证费、审标费。监理和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如需)等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4本项目招标代理及标底编制费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
4.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代理合同和造价合同分开签订的,以后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施工中标价6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和施工中标通知书。
4.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2****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的投标。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 年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5.2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5.3方式:投标人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投标人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5.4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0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6.3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 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6.4开标时间:2026年4月21日0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6.5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加急标书代写
7.其他有关内容
7.1投标保证金:无
7.2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3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不设技术标)。
7.4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 9:30时,地点为**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加急标书代写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其他补充事宜
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9.2 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75-****3066。
9.3**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347)。中标人在系统 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4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越****大道308号 地 址:**市**市豪成服务业大厦801室
联系人: 唐工 联 系 人 王云渊
电 话: 188****5559 电 话: 198****2715
监督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5-****032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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