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为顺利开展2026年第四届“**乡村**杯”电商直播大赛,****拟委托第三方承担2026年第四届“**乡村**杯”电商直播大赛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第四届“**乡村**杯”电商直播大赛。
二、实施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预计持续3个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开展2026年第四届“**乡村**杯”电商直播大赛,具体项目采购需求如下。
(一)建立全省优质产品选品库。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农副产品、当季生鲜产品、特色加工食品、乡村旅游**、特色旅游商品、****酒店和本地生活服务等优质产品,为参赛选手提供丰富的选品支持。
(二)招募参赛人员。动员往期参加电商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以及MCN机构、个人主播、农业经理人、返乡创业青年、村干部等各类群体参与。
(三)赛事指导。组织专业培训导师进行线上教学,为参赛者提供专业的赛前解答和赛中解答等,提供精准的指导以及实用的建议,并负责至少50位的样品费和邮寄费。
(四)赛事设置。大赛通过线上启动,分为短视频组和直播组两大组别,以及助农赛道、阳光赛道、巾帼赛道、退役军人赛道、少数民族赛道等五个赛道,参赛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组别和赛道参赛,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比赛数据,需设置评分规则。
(五)大赛评选。组织至少3名省内行业专家或知名主播达人组成评审团,采用权重法对参赛主播的各项数据进行综合评分,分别从直播组和短视频组中,评选出各个赛道的前3名获奖者(2个组别5个赛道,共计30名)。并且,通过综合评分,从30名获奖者中择优评选出5名“**乡村电商潜力先锋”。
(六)开展2场主题专场直播,邀约往届获奖选手或者本地主播达人共同参与,聚焦**特色农产品**,集中推介当季优质农产品及农业文化遗产地特色产品,深入田间地头实景展现农产品生长环境、新鲜度与优良品质,开展宣传推介,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关注度与品牌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拉动线上销量,以电商直播赋能乡村产业**。
(七)拟定2026年5月27日进行颁奖仪式,组织获奖主播代表现场分享参赛感悟与助农初心,现场播放赛事精彩回顾短片,集中展现选手参赛风采、直播现场实况及活动幕后花絮;同步邀请省级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开展现场直播,进一步提升获奖主播曝光度,持续扩大大赛社会影响力。(计划使用现有的现场或是会议室,无需搭建费用和场地费用)
(八)赛后为5名获得“**乡村电商潜力先锋”的主播提供为期一周的电商账号运营和陪跑服务,提供账号诊断、实地研学、直播筹备、投流指导、直播复盘优化等全流程专业指导,账号陪跑、媒体专访、供应链对接等扶持,并对5名主播开展专访,挖掘选手奋斗故事与助农成效,树立乡村**青年榜样。
(九)宣传推广方面,分前期预热、中期造势、后期总结三个阶段统筹推进。宣传前期设置活动专题,设置活动专题1个,整合活动报道、赛事细则、征集通知及主播风采等内容,实现移动化阅读与实时传播,并在省级重点媒体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开放参与渠道,做好预热造势;宣传中期通过图文、短视频、专题等多种形式,对优秀主播进行多角度专题采访,持续提升赛事热度;宣传后期通过**重点门户网站及省级官方媒体渠道,发布赛事亮点、获奖选手、直播成效等成果资讯,开展创意宣传与**媒体联盟联动推广,全面扩大活动影响力。宣传成果:1分钟活动视频制作至少4个(含大赛启动、专场直播活动、颁奖仪式等环节),各个赛道获奖主播的颁奖视频5个(每个视频至少2分钟),微信公众号推广至少8篇(含活动招募、专场直播活动、颁奖仪式、优秀主播专访等)。
四、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28.3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第(一)至第(八)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二)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五)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我厅将组织****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按照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见项目评审评分表)评出综合得分。
评审表
|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报价评审 |
报价得分 |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参照《****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处理 |
|
| 商务评审 |
项目团队人员 |
10分 |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证明材料,人员需具备类似项目经验,(1)团队架构完整、具有丰富从业经验,有详细的团队分工,能充分满足项目需求,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8人以上的,得10分;(2)团队架构合理、人员专业实力较好,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团队人员有分工,具备从业经验,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5-7人的,得6分;(3)团队架构不够完整、人员专业实力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1-4人的,得3分;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提供团队人员清单、联系电话、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 实施能力 |
类似业绩(20分)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具有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10分,满分20分。(提供合同或协议(盖章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 技术评审 |
整体方案 |
总体思路(5分) |
总体思路满足招标范围内工作要求,提出对本次采购范围内工作的理解,明确技术标准、方法、工作重点与难点。 |
|
| 实施方案(30分) |
对项目实施需求及目标有充分认识和深入理解,方案是否具备创意、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时间进度保障等全面进行方案阐述。 |
|||
| 宣传方案(5分) |
(1)方案内容详实,可行性强,能很好解决关键性问题,预期成果完整的得5分;(2)方案内容比较详实,基本可行,基本能解决关键性问题,预期成果比较完整的得4分;(3)方案内容不太详尽,欠缺可行性,无法解决关键性问题,预期成果欠缺完整性的得3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合 计 |
100分 |
|||
| 注: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
||||
八、评审要求
(一)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4月13日至4月15日(截止时间:4月15日下午17:30),纸质件报价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市**区海府路59号****社会事业促进处(区域协作处)415室,并领取响应文件接收回执,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十、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区域协作处)
地址:**省**市**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社会事业促进处(区域协作处)415室
联系方式:0898-****0835
十一、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程序审定后,在****信息网站发布中选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二、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0835。
特此公告。
****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