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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对《年产15万吨人造金红石及8万吨还原钛项目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人造金红石及8万吨还原钛项目技改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工业园B区
公示日期: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9****2620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