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人民广场步行道路灯亮化维修改造服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容管理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300,000
项目地点: ****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4-21 09:30
评审地点: **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公司评标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052****98701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4-13 14:3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4-20 14:3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 新标准)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 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