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878/202604-00062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关于**省两湖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 文 号: | 皖环函[2026]256 | |
| 环****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6-04-13 11:42:44 | |
| 2026-04-13 11:42:44 | 生效日期:有效 | |
| 暂无 | ||
****关于**省两湖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6〕256号
****水利局:
《**省两湖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本项目涉及**、**、**市,主要包括外部水源工程和灌溉工程2部分,通过**和改建蓄水、提水、输水设施,整合现有中小型灌区等措施,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主要建设内****泵站2座,****泵站19座,布置泊塘一级站进水闸(穿孔城河堤防),**、改造骨干渠(管)道总长338.80公里(其中明渠123.60公里、埋地箱涵17.96公里、管道197.24公里),布置渠系、管道附属建筑物共1325座等。施工期设置18处取土区、26处弃土区、31处施工工区及临时道路等。工程永久用地3091.69亩,临时用地19406.38亩。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违法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湿地等各类生态敏感区,必要时应依法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邻近生态敏感区和重要湿地的工程应优先避让越冬候鸟高峰期(11月-次年2月)、鱼类主要繁殖期(4-7月),严禁捕猎或干扰、阻碍野生动物栖息、迁徙,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水体扰动,避免对长江江豚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进行避让或移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措施,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根据生态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河湖岸线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大临工程或排放污染物,施工物料远离水体堆放,防止污染物冲刷污染水体。施工场地设置截流沟、隔油池、沉淀池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营地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各类废水全部收集、分类处置、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应达标排放,不得直接排入周边湿地或农田。运营期管理机构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可能干扰横埠河入**等水质监测断面正常运行的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三)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拆除及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临时堆料场、道路等产尘场所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转密闭储存或采取覆盖措施。优化运输路线,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减轻道路扬尘影响。****预制厂、****工厂,主体设备密闭并配备除尘设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物料运输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暂不具备条件的选用国Ⅵ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
(四)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外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工艺,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施工前在部分受施工噪声影响较大的敏感点处设置临时声屏障,根据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结果增加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泵房封闭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强。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清运至工程规划的弃土场内,采取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措施;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规范处置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装置等场所管理,落实源头预防、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规范开展施工作业,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足量储备应急处置设备物资,****政府、保护区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加强环境管理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运行后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6793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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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