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3日我局****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省**市顺****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中心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市**区虎万路 19 号
三、 建设单位
****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规划院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拟投资457.02万元****中心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煤泥干燥车间内针对煤泥干燥线的热源系统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系统性升级,****煤厂及干燥生产线的主体工艺、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其余储运、辅助、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废气
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机,控制燃烧温度,抑制污染物生成;烟气经现有4台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脉冲除尘器进行深度净化,最终经排气筒(DA001;高18m)排放。原煤临时贮存场**南、北两侧防风抑尘网并配套喷雾抑尘;对全厂煤仓进行密闭性排查与修缮,煤泥仓未封闭侧加装防尘帘并配套喷雾抑尘装置。
废水
****煤厂主体工艺、规模,不新增生产废水。本次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煤尘)返回生产系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
干燥车间现有40m3煤泥水沉淀池一座,用于收集车间内煤泥临时存放产生的渗出水及地面冲洗废水。全厂已建成一座有效容积为5000m3的事故煤泥池。**一座有效容积约30m3的事故池,同时建立相应配套管网,用以接收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