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原招标文件P2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条“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具有二级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更正为:“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原招标文件P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2条“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具有二级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更正为:“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