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汽车城**西路大桥及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现将东南汽车城**西路大桥及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项目编号:****)的答疑纪要公布如下:
1、**省外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问题,招标文件第62页第7条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第3点。请问**省外的类似工程业绩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详细信息里可以查的到相关业绩指标,但是在竣工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里没有体现具体业绩指标,指标体现在业绩技术指标详情中,这种情况业绩是否认可 请明确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答: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2、1.招标文件27页(34.2.26(3)各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水利部分工程量清单细项报价上传至商务文件第五点其他资料,且总报价与xml水利部分的含税总价一致,****委员会将按否决投标处理。)请问“水利部分工程量清单细项报价”是否指“(清单无关联式)****0128东南汽车城**西路大桥及延伸段道路工程(防洪堤改造专项工程)”如不是,请明确具体要上传的表格。
答:是,水利部分工程量清单细项报价应据根据此清单填报,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工作开始时间:本****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后当日开展定标工作,与开标时间同为一天,存在评标时间较长可能无法在一天中完成评标与定标环节。请问定标时间是否需要修改若修改请明确具体日期与时间 招标文件未明确人员答辩多久到现场(指系统发出到答辩开始时间)标书代写
答:1、定标时间不修改,本****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后当日开展定标工作(若****交易中心的非工作时间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2、招标人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出答辩通知,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通知相关答辩人员在120分钟内到达答辩考场(120分钟的到达时效,从系统发出通知时开始计算)。
4、定标方案中项目团队4.(1)定标候选人拟配备的市政部分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安全员、劳务员,以上人员最低资格要求及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4.1.8),具备中级工程类职称的或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0.5分。满分3分。请问中级工程类职称的或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有专业要求
答:无专业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疑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定标因素,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设置为加分项。我方对此提出以下疑问: 项目本身并无特殊性指标要求——本项目在规模、技术难度、施工环境等方面均未体现需特级资质支撑的特殊性。 请问,在此背景下设置特级加分项的依据是什么条件设置过于苛刻,实质上形成排他性——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已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即法定资质要求已完全覆盖本项目需求。在此之上再设置特级加分项,虽非强制性门槛,但在评分体系中已构成对一级资质企业的实质性不利对待,涉嫌变相提高参与门槛。 是否存在排斥省内企业的嫌疑 ——经查询,目前**省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仅有一家。在此情况下设置特级加分项,客观上使得绝大多数省内一级资质企业无法公平竞争,是否与《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精神相悖 请求: 请贵司就设置“市政施工总承包特级加分项”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作出明确说明,并提供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的依据。请勿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作为回复,谢谢。
答:本招标文件的市政部分资格条件明确设定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所有一级资质企业均拥有平等的投标资格和入围机会。特级资质仅作为定标环节的加分因素,而非准入门槛,不构成对一级企业的排斥。此外,本项目招标面向**市场,不限**省内企业,具备特级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充足,不存在限制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设置为定标加分项,是基于本项目对工程质量、技术难度及履约保障的高标准要求,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优选综合实力更强的承建单位。该设置未改变法定准入资格,未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且符合****建设局关于修订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建规〔2025〕18号 )择优导向。
6、招标文件定标方案中要求技术负责人满分要求要10年从事行业年限,有些公司社保只能打5年,10年社保还不能中断,我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从事本行业超过20年,****公司,社保有空档期,这就不能代表他从事本行业的年限,是否有点不合理。
答:招标文件定标方案要求技术负责人的从事工程行业相关工作年限以“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累计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年限为准”。若技术负责人存在社保空档期的情况,为证明从事工程行业的年限满足要求,需提供满足从事工程行业相关工作年限的累计社保缴费证明。标书代写
7、1、五、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即可联合体牵头人如委托本单位人员是否只需要盖牵头人单位章,无需盖成员单位章 2、资格文件十六、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十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十八、投标承诺书,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商务文件所有落款单位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即可 4、定标文件二、定标文件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填写联合体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及手机号码是否只需要填写牵头人信息即可投标人落款处是否只需要牵头人盖章即可 5、九、履约保障承诺,(一)《团队到岗履职承诺书》、(二)《应急抢险救灾保障承诺书》、(三)《维保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参与,是否需要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分别盖章 6、十、承诺函是否需要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分别盖章 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3)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5年11月)**县信息价、市场询价”,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6年4月,目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最新已发布2026年2月信息价,限价是否调整 8、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但专用条款1.13条允许修正工程量清单偏差(缺漏项、偏差>±3%),请明确:工程量清单核对时限、流程及最终确认主体是否****评审中心 9、合同第11条价格调整:人工费、主材±5%、机械±5%可调差,请明确调差执行时间节点、计量周期确认流程。 10、合同12.4.4进度款支付:支付至80%→90%→95%→97%→100%,请明确各节点审核时限、付款时限。 11、控制价无暂列金、无专业工程暂估价、无甲供材,请确认变更与签证全部按程序办理。 12、清单编制说明明确余方弃置运距3km、预制混凝土、预制钢筋运输运距按 10km计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运输运距按15km计入,请确认投标报价必须按此计入,结算按实调整余方弃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运距是3km,招标清单中运距为15km,请明确具体运距 13、“(6)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85%”请明确判定口径与清单范围 14、“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的10%。预付款包含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议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付款。 15、税金按“9%”计取,是否调整为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动 16、工程款均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是否由牵头人统一开具发票
答:1、联合体投标的,若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由非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则本委托书应额外加盖派出委托代理人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2、是。
3、根据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2“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4、是。
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不调整。
8、工程量清单核对时限及流程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最终确认主体****评审中心。
9、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1.1.1-11.1.3。
10、进度款支付各节点审核时限、付款时限,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1、变更与签证按程序办理,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0.变更。
12、①余方弃置运距按15km计入,****执法局审批的实际运距为准。预制混凝土、预制钢筋运输运距按10km计入,结算按实计取。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运输运距按15km计入。②本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已重新提供,详见本答疑附件。
13、本项目不适用。
14、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5、本项目税金按“9%”计取。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结算时将按照承包人实际开具发票时适用的税率执行,合同价格(含税价)将相应调整。
16、是。
8、1、请问水利部分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是 固定金额 还是 固定费率 2、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其 造价锁 能否使用非牵头方的造价锁 3、请问安全员(水利)是否只需具备水安C证即可满足要求
答:1、水利部分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为固定费率。
2、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以使用联合体成员的造价锁,但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价软件加密锁的造价锁。
3、安全员(水利)****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2.22。
9、1.问:本项目水利部分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均可2.问:本项目定标办法将资质加分(仅限联合体牵头人市政特级资质 5 分,市政一级 4 分)与类似业绩仅限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叠加,实质只有牵头人为市政特级方可获满分。本项目为常规市政道**梁工程,市政一级资质已满足法定施工要求,该设置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明显为市政特级量身定制,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严重违背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
答:1、本项目水利部分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由联合体中具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水利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水利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派出,并提供该成员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2、本招标文件的市政部分资格条件明确设定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所有一级资质企业均拥有平等的投标资格和入围机会。特级资质仅作为定标环节的加分因素,而非准入门槛,不构成对一级企业的排斥。此外,本项目招标面向**市场,不限**省内企业,具备特级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充足,不存在限制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设置为定标加分项,是基于本项目对工程质量、技术难度及履约保障的高标准要求,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优选综合实力更强的承建单位。该设置未改变法定准入资格,未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且符合****建设局关于修订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建规〔2025〕18号 )择优导向。
10、1、“招标文件第60页评标办法3.5项“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 ( 2 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座桥梁长度18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项目;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b.****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请问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除竣工验收环节不显示项目项目经理外,如施工许可证等环节均显示项目经理,并且在纸质版竣工验收是该项目经理,为充分体现市场竞争及提供实际业绩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竞标机会,请明确该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2、招标文件第715页定标标准第5项企业实力要求“1.定标候选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座桥梁长度180 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得4分;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跨度40米及以上且单座桥梁长度18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得5分。(本项满分5分)。在招标文件第124页工程概况中:**大桥最大跨径36米,三溪河大桥最大跨径28.5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闽建筑〔2023〕28 号)中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不得超过两项,指标参数原则上不高于招标项目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的要求,单跨跨度40米及以上要求不合理,请明确
答:1、该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5项b明确要求“****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2、招标文件第124页工程概况数据有误,有关“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已重新提供,详见本答疑附件。本项目道路设桥梁,最大跨径40m,最长桥长276m;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二、定标标准可以包括的内容-(一)企业实力-1.工程业绩。工程业绩特征指标设置不超过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不超过2个,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数量不超过1个。招标文件中的定标文件业绩得分指标未超过《**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的规定。
11、本项目在定标方案中设置了市政特级资质加分,该资质加分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将绝大多数具备完全履约能力的合格企业排除在外,严重限制了充分竞争,违反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请招标人予以修改。
答:本招标文件的市政部分资格条件明确设定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所有一级资质企业均拥有平等的投标资格和入围机会。特级资质仅作为定标环节的加分因素,而非准入门槛,不构成对一级企业的排斥。此外,本项目招标面向**市场,不限**省内企业,具备特级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充足,不存在限制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设置为定标加分项,是基于本项目对工程质量、技术难度及履约保障的高标准要求,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优选综合实力更强的承建单位。该设置未改变法定准入资格,未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且符合****建设局关于修订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榕建规〔2025〕18号 )择优导向。
12、1.因各省录入要求业绩要求不一致,我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在四库一平台工程基本信息模块中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页面内体现了项目负责人信息,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上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考虑到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中可能因人员离职、重大疾病、岗位调动等正当原因需要变更项目经理。建议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答:1、该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5项b明确要求“****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1.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部分,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项目副经理(如有)这一项,请问此处的项目副经理是指市政项目副经理吗还是指市**水利项目副经理是否只需提供市政项目副经理即可还是同时需要提供水利项目副经理请明确此处的项目副经理的专业和数量的要求。
答:本项目未设置市政部分项目副经理。“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填写市政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水利部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十九、水利部分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二十、水利部分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P670温馨提示序号3的内容。
14、1、依据招文P98页7.5.2条承包人违约需要缴纳逾期违约金,招文P97页7.5.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予补偿费用,此约定不合理,建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P98页7.5.2关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违约金的上限比例,建议由“10%”修改为“5%”。 3、招标文件P119页18.1工程保险:由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建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单列清单或据实进行结算。 4、依据限价编制说明第7条,招标文件合同专款的人、材、机的基期价格是否为以下三个文件: (1)人工费指数:榕建价[2021]8****建设局关于发布**市建设工程综合人工费指数的通知。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闽建筑[2022]1号文关于颁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的通知。 (3)材料设备价格:参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5年11月)**县信息价、市场询价。
答: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请根据最新的控制价、清单编制说明为准,详见本答疑附件。
二、现将东南汽车城**西路大桥及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项目编号:****)的补充通知公布如下:
1、本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水利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水利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已重新提供,请投标人在本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5.4.1保修责任中“养护期限和责任:(1)养护期限为:绿化按养护期一年,其中半年为成活率100%养护考虑,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修改为“养护期限和责任:(1)养护期限为:本项目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两年(成活养护一年、日常养护一年);除专门绿化工程的,养护期为日常养护半年。成活养护按成活率100%养护考虑,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招标文件定标方案的企业实力修改如下:
“1.定标候选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座桥梁长度18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得4分;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跨度40米及以上、单座桥梁长度18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上述两项指标可由同一座桥梁或同一合同项下不同桥梁分别满足),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1、类似工程业绩”所需提供材料及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须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中查询到单座桥梁长度指标。若提供的业绩涉及跨度指标评分的,还须查询到单跨跨度指标。”
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