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园区经营商
征集方承诺
我方(即征集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公司公开征集**市**区新溪街道昆仑山路中段的****工业园区经营商,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征集经营商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委****公司交易规则,充分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其约束,同意按照《**市恒益顺****公司招商采购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招商交易;在招商交易过程中,****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公司交易规则,履行本委托方的义务;
2.本次公开征集**市**区新溪街道昆仑山路中段的****工业园区经营商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本次委托的招商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公开征集**市**区新溪街道昆仑山路中段的****工业园区经营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对《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公司网站予以公告并组织公开征集经营商交易活动;
5.本招商项目《公告》属于本委托书的组成部分,本委托书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6.签署合同后,我方积极协助经营商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经营商无法履行约定义务等情形,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以本项目设定的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意向经营商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园区经营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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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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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单位(征集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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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办事处大院内1幢3楼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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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谢瑞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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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57708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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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谢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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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75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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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项目名称 |
********园区经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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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期限 |
经营期限为20年,自征集方向经营商交付招商标的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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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委托事项 |
****公司通过****工业园区经营商,旨在实现充分利用盘活集体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推动招商引资,吸引优质企业入驻,促进新溪经济高质量发展,****园区作为工业或批发业使用用途进行经营管理及合理利用,依法经营,经营期间严格按照《园区经营协议书》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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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党工委会议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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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征集方按照招商标的涉及场地的现状招商,不包括场地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本次招商标的场地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征集方不保证场地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场地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且不因公告面积的增减而影响交易结果。 3、本次招商标的涉及的场地为**市龙****工业园整个园区,园区坐落于**市**区新溪街道昆仑山路中段的金源产业园内,总占地面积约14亩,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建设3栋6层的智慧型高标准厂房(详见公告附件《项目介绍及平面图》),项目容积率为4.55,建筑高度约30米。 (1)A栋厂房:A栋首层面积1584㎡,标准层面积1700㎡,建筑面积为10215.54㎡,首层层高6米,二至六层层高4.7米。建筑内部配套消防控制室,每层均配有公用卫生间并且搭载两部3吨货梯,两部客梯和两条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建筑内柱间距为8米,首层荷载为800kg/㎡,标准层荷载为600kg/㎡,每层均配套消防喷淋系统。 (2)B栋厂房:B栋首层面积1584㎡,标准层面积1700㎡,建筑面积为10215.54㎡,首层层高6米,二至六层层高4.7米。每层均配有公用卫生间并且搭载两部3吨货梯,两部客梯和两条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建筑内柱间距为8米,首层荷载为800kg/㎡,标准层荷载为600kg/㎡,每层均配套消防淋系统。 (3)C栋厂房:C栋首层面积1032㎡,标准层面积1077㎡,建筑面积为6549.84㎡,首层层高6米,二至六层层高4.7米。每层均配有公用卫生间并且搭载两部3吨货梯,一部客梯和两条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建筑内柱间距为8米,首层荷载为800kg/㎡,标准层荷载为600kg/㎡,每层均配套消防喷淋系统。 (4)地理位置及配套:项目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交通位置优势明显,距离汕北大道、324国道、金鸿公路等交通主干道均在2km以内,10分钟可到达**站、外砂高速入口,20分钟可到达**华侨试验区(**岸**)1小时可到达潮汕国际机场、**旅游区,已形成城际、城乡全方位快捷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周边汇聚机械设备、半导体、环保材料为主的七家规上****工业园等68家中小微企业,形成了产业集聚效应。 (5****工业园背靠城市重点项目“**市**区金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享受其全方位规划配置带来的便利,园区内信息互通、产业集聚、**共享,形成了上下游产业链集群发展,园区配套实行一站式智慧管理体系,****中心统一运****服务中心、商务中心等多样化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便捷的商务生活体验。 4、本次招商标的涉及的**市龙****工业园区属于“工改工”项目,是基于金源工业区内原9幢旧厂房改造建设而成,原9幢旧厂房权属于****联合总社(现“**市龙****联合总社”),目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和换证工作仍在办理中,新不动产权证尚未正式出具,****园区含3栋6层厂房的所有权属于**市龙****联合总社所有,**市龙****联合总社对本次招商标的涉及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本次由********园区经营商并与经营商签订协议书,****园区期间有出现任何产权纠纷,一切由**市龙****联合总社负责解决。 5、结合园区场地范围和面积较大、厂房毛胚状况等现状,****园区经营商6个月的装修建设期,装修建设期免收场地经营使用费。****园区总体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园区内工程措施、装修工程图****办事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查同意批准后,严格按图纸内容及相关规定实施。入驻企业原则上应在装修建设期内完成场地装修等相关工作并开业。装修建设期满后开始正常收取场地经营使用费。入驻企业开业后应****办事处。 6、经营使用期限为20年(含装修建设期),经营使用期限自征****园区经营商之日起算。****园区“工改工”建设项目存在部分手续仍未完全办理完毕,新不动产权证也仍在办理中,标的资产预计移交时间为2026年7月1日,即经营使用期限预计自2026年7月1日起算,装修建设期预计至2026年12月31日届满。****园区验收审批程序情况确定。 7、园区经营商使用该场地在场地经营使用期限内必须作为工业或批发业用途进行经营管理及合理利用,依法依规、合法经营,不利用营业执照及经营场所从事非法活动,从事经营活动需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开展易燃易爆、有污染、有噪音等对周边生息环境造成危害及影响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间,经营商承担消防、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主体责任,一切安全、保卫、环保、卫生责任概由经营商承担。****园区的物业管理,日常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安保、保洁、绿化、设施维护保养等物业管理内容,加强巡查管理和维护,确保园区安全、卫生、生产经营正常运作。 9、园区经营商所经营产业应符合国家、省、市、****园区产业规划布局,在生产经营中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法律规定,拥有专业素质较高的管理团队及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企业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 10、园区经营商须满足以下要求:进驻次年度(自然年)年底前新增至少三家企业(含本企业或引进企业)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标准并配合申报入库。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纳税申报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如:经营商于2026年入驻,则需于2027年底前引入符合标准的企业并配合申报入库。****园区经营商经营期间,乙方新增企业(至少三家)需持续保持在库状态。如园区经营商在进驻次年度(自然年)年底前未能实现新增三家企业(含本企业或引进企业)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标准并配合申报入库或后续经营期限已进驻入库企业因自身原因退库的,则该年度场地经营使用费上浮100%,并在当年度补齐差额,直至园区经营商实现入库要求场地经营使用费才予以恢复原价。 11、有关场地经营使用过程中的优惠和奖惩措****联合总社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决定,****联合总社对优惠和奖惩措施具备解释说明修改权利。 1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 S-10545 号)。 13、特别提示:征集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场地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经营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经营商了解标的场地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经营商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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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商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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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经营使用费挂牌底价(人民币) |
以312000.00元/月作为场地经营使用费挂牌底价。场地经营使用费分为四个周期计算,每周期为5年,第一周期以届时成交金额为准,第二周期开始,场地经营使用费在上一周期场地经营使用费基础上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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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经营使用费挂牌总价(人民币) |
****35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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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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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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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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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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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意向经营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9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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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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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商 |
****公司工作人员在开标会现场开启《响应文件》材料并唱标,按意向经营商合理范围内的报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经营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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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商 |
则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经营商,开标、****公司出具《经营商资格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举行,****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共计3名,****小组。评审流程如下:标书代写 (1)现场开标、综合评审标书代写 ****公司工作人员在开标会现场统一开启各意向经营商的《响应文件》材料并唱标,****小组根据《综合评审办法》对各经营商进行审查打分,运用加权平均法得出最终得分及排名。标书代写 (2)综合得分最高者即为最终成交经营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按园区经营管理实施方案部分得分由高到低得分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报价、园区经营管理实施方案部分得分均相同的,以摇珠方式确定成交经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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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78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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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期满之日17****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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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通过银行汇款、转****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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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
账户名称:**市恒益顺****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号:445********300017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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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经营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经营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经营商或经确定的经营商违约,****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经营商提出经营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经营申请的; 2.意向经营商在被确定为经营商后,未按本公告约****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经营商在被确定为经营商后,****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在本公告提供的《园区经营协议书》文本(协议文本可从发布本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园区经营协议书》)与征集方签署《园区经营协议书》或签订《园区经营协议书》后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首期场地经营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等交****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的; 4.意向经营商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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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
1.意向经营商或经确定的合格经营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在****公司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归征集方所有;****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经营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经营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园区经营协议书》后,经营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经营商应交的首期场地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有剩余的,原额无息退回给经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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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
1、费用支付: (1)经营使用期内场地经营使用费按每半年为一期缴交一次。 (2)协议履约保证金按首年6个月场地经营使用费金额进行收取,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内容按协议约定执行。 (3)经营商向**市恒益顺****公司****公司)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协议签订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4)如已转为交易价款的保证金抵扣经营商应交的首期场地经营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后有所剩余的,****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经营商;如交易价款在扣除已转为交易价款的保证金后需补交余款的,经营商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请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价款”****银行到账的时间、金额为准)。 (5****公司在协议签订完成且已全额收到首期场地经营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入征集方指定账户。 (6)协议履行期间以后每期场地经营使用费应在该期场地经营使用费起算日之前30日内向征集方缴清,由经营商自行支付至征集方指定账户。 (7)经营商如逾期支付场地经营使用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场地经营使用费支付款项金额的0.5%向征集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征集方有权解除协议,经营商无权要求返还协议书任何履约保证金。 (8)经营商承担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卫生治安费、营业税费等) ,园区经营使用期间涉及建筑物的维护修缮等费用均由经营商自行承担。涉及园区建设工程保修期内的质保项目由征集方负责协调承建方及时处理完善。 (9)本项目是招商项目,征集方按场地招商**经营类型开具发票或收据,若经营商要求开具其他类别增值税发票,须承担相应税负。 2、截止至第9年经营期满,如园区经营商申报入库(工业、批发业)的企业(含本企业或引进企业)合计主营业务收入(纳税申报额)当年度总量能达到48945万元以上的(按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速30%以上),征集方则维持协议书约定的场地经营使用费招商收费机制继续不变。如园区经营商申报入库(工业、批发业)的企业(含本企业或引进企业)合计主营业务收入(纳税申报额)当年度总量不能达到48945万元以上的,征集方有权在第10年度经营期启动场地经营使用费价格评估修正程序,双方应共同指定或由征集方指定独立的第****园区在当时的市场公允使用费水平进行评估。若评估结果显示原协议约定的场地经营使用费低于评估市场公允使用费水平的,征集方有权要求将场地经营使用费调高至新评估使用费水平,以确保集体资产的合理收益。 3、经营商入驻后须将本企业或其引进企业的注册经营地、税收征管关系均迁入新溪街道辖区内,且经营期内不迁离,积极为辖区GDP经济增长作贡献,积极配合做好辖区经济产值统计工作。 4、****园区以移交时现状交付经营商使用,经营商在经营使用期间的一切装修、修缮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概由经营商负责。经营商在经营使用期间,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园区总体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园区内工程措施、装修工程图****办事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查同意批准后,严格按图纸内容及相关规定实施。经营商原则上应在装修建设期内完成场地装修等相关工作并开业,装修建设期满后开始正常收取场地经营使用费。经营商****园区管理方。经营期满后或协议中途解除,征集方同意经营商拆除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园区和厂房依附为一体的固定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征集方所有。 5、从场地交付经营商之日起,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劳务纠纷等一切事故或由此引发侵害他人权利、利益概由经营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征集方不负任何责任,若经营商由此造成征集方财产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经营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经营期间,****园区和厂房的维护和修缮工作,应在台风、大雨洪涝来临前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如因防护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出现人员伤亡由经营商承担全部责任和修复。若经营商由此造成征集方损失,或征集方由此被判令承担责任的,经营商需承担征集方全部损失,征集方先予承担的,有权向经营商追偿。 7、经营期间,经营商及经营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场地治安、消防、环保、防疫、卫生、食品安全经营等方面工作的主体责任人,经营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策,严格落实防火、防盗、安全经营及环保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根据经营性质和要求,按国家规**装配置相应的环保、消防安全装置及设施,同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如经营商不遵守有关规定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包括第三方),由经营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经营商由此造成征集方财产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经营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经营商在经营期内,经营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从事经营活动需依法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不得存放、制作或销售有毒、有异味、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一切物资和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经营商的债务及其经营风险由经营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征集方无关。经营商自有财产是否投保,由经营商自理。 9、****园区期间,经营商应配合所在地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要求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10、经营商****园区进行整体转租、分拆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虚****园区整体或分拆转给他人使用。确因经营状况需要的,经营商必须报告****办事处,对拟引进企业从是否有利于辖区产业经济发展、是否为可培育入库优质企业进行综合研判,经审核同意之后方可进行。 11、经营商经营期间,经营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征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经营商所缴纳的场地经营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园区整体转租、分拆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或虚****园区整体或分拆转给他人使用,或改变协议书约定的使用用途的; (2****园区和厂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3) 未按约定或相关规定逾期缴交应当由经营商交纳的场地经营使用费及各项费用; (4) 经营商经营期间,征集方对经营商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经营商未在征集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的。 (5)经营商自适用场地后3年内未能新增企业(至少三家)入库或后续经营期间新增企业(至少三家)未能持续保持在入库状态已达2年。 12、经营商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园区经营协议书》文本签署《园区经营协议书》(文本可从发布本招商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园区经营协议书》)。 13、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园区经营协议书》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园区经营协议书》文本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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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
特别约定 |
1.意向经营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公司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经营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响应,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经营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征集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经营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经营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经营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征集方、****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响应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征集方、****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经****公司提交《经营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经营商已完全知悉****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园区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经营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协议》文本签署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5.****公司对意向经营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经营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协议》约定为准,与《协议》不一致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经营商的,****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经营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经营商选**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司提出,****公司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经营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8.经营商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场地经营使用费总成交金额服务费率),服务费率根据《**市恒益顺****公司招标、采购、招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费率计算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交易服务费;经营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经营商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市恒益顺****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号:445********3000176318 9.本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经营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10.意向经营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响应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1.意向经营商对确认“合格意向经营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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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须知 |
1.意向经营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公司(地址:**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文件)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经营登记。 2.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经营商,****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3.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经营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对应的盖章扫描件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可采用U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需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及签名处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4.意向经营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经营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经营商若有疑问,可以向****公司咨询。 6.本公告所称“场地经营使用费挂牌总价”是指:招商标的经营期限内按各期场地经营使用费挂牌价计算的各期场地经营使用费的总和。 7.本公告所称“场地经营使用费总成交金额”是指:招商标的经营期限内按各期场地经营使用费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各期场地经营使用费的总和。 8.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经营商”是指:有经营**市**区新溪街道昆仑山路中段的****工业园整个园区的意向,按本****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经营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经营商”****公司初步的审查及征集方审核确定符合招商****公司出具的《经营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经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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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
一、形式审查条件 1、经营商应具备的条件 (1****园区经营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由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经营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的材料为2024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该项目;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日期:标书代写 (1)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市恒益顺****公司(**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材料文件,以及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报名材料文件。 (2)挂牌期满,各意向****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统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并提交完整且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公司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材料,并取消其响应资格。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要求 1.《经营商响应报价单》(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有效,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根据附件《综合评审办法》各评审细项内容提供所需资料。 3.其他资料及说明(意向经营商认为需要说明的)。 4.响应文件纸质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以及分别用WORD/EXCEL格式和PDF格式软件编制的包含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的电子文件(其中PDF格式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电子文件可采用U盘的形式。纸质与电子文件一起封装提交。 注:响应文件须按上述响应文件要求按顺序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写明收件方、响应项目名称、响应项目编号、经营商名称、经营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除响应文件外的其余报名材料按本公告要求顺序递交,无须密封包装。标书代写 四、开标、评审时间:标书代写 ****公司在出具《经营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标、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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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恒益顺****公司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林先生、郑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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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754-****4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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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515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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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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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市恒益顺****公司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市恒益顺****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市恒益顺****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经营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经营“**市**区新溪街道昆仑山路中段的****工业园整个园区”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市恒益顺****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经营商如对**市恒益顺****公司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