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13
1.1采购条件
****文化宣传长廊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文化宣传长廊服务采购。
2.2服务地点:**市经开区广惠街南168号,****。
2.3采购内容和范围:****集团****电厂文化长廊8米南区及23米垃圾吊南区共 14 面墙体的安装施工及线路铺设,其中8米南区采用灯箱与壁布磁吸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布展,23米南区垃圾吊区域采用磁吸形式实施布展,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设计方案要求和第六章分项报价表。
2.4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5 质保期:自甲方对货物签收之日起1年。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文化墙或文化长廊或展厅建设项目业绩。供应商应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信息等信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据上述资料信息判定业绩指标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
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 天眼查 爱企查 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小组。标书代写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小组。标书代写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 4 月 18 日17时00分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21 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市**县广惠街南168号,****301会议室。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 ****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71-****9605(转)8080
邮箱: ****@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集团****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9062、 ****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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