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研发中心项目 | ****经济开发区百业路21号标准化厂房一期2号楼 |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①租赁建筑面积约4224m2,安装研发设备。项目内进行小试实验、研发实验,以及实验结果的指标监测。②配套建设公辅(供配电线路)、环保设施(喷淋塔(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系统、排气筒)等。③研发规模:小试实验600次/年,研发实验:纳滤膜除杂实验600次/年、钛系吸附剂吸锂柱实验3000次/年、铝系吸附剂吸锂实验900次/年、沉锂实验300次/年、碳酸锂洗涤除钠实验300次/年。 | **万策全****公司 | 1、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自建污水站1座,处理能力为:高盐废水5m3/d,普通实验废水15m3/d。处理工艺:高盐废水处理(酸碱中和+絮凝沉淀+低温蒸发)+一般废水处理(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污水站设置有事故池1做(12m3)。 (2)废气:实验挥发有机废气、酸雾:通风橱、收集废气至1套“喷淋(碱液)+水雾分离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22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3)噪声:加强管理、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维护、风机消声等。 (4)固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未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危险废实验废物、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水、污水站污泥、废过滤耗材(废吸附剂、废树脂柱、废反渗透及纳滤膜、废滤布、废层析柱)、高盐废水蒸发浓缩残液暂存危废暂存间,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张月
联系电话:028-****9196
通讯地址:**区翰林路187号
****环境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