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预处理 22000 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预处理 22000 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片区西片区G536 北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19年12月,原租****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片西片区G536北侧的闲置厂房,从事报废共享单车、摩托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及深加工、冷藏冷冻展示柜修复等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1月,公司受让位于**高新区**片东片区湄江河路与金塘路交汇处西北侧的一宗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废弃电子产品循环利用再制造体系项目。该项目已于202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岳汨环评〔2025〕17号),并计划在新项目建成后停止原厂区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利用原厂区部分场地建设年预处理22000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废塑料、废橡胶、废纺织品、废家具、废保温材料、废木材等一般固体废物为原材料,通过撕碎、打包等工艺制成燃料块供垃圾焚烧发电或水泥生产企业用作辅助掺烧燃料(22000吨/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高新****园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园区****处理厂进行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撕碎设备密闭生产,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物料运输覆盖防遗撒,装卸、加工区域采取喷雾等措施降尘抑尘,地面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收集。不使用有明显恶臭或异味的原料并加强车间和物料贮存区通风换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生产期间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等措施控噪、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矿物油和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本《报告表》明确的原料来源及种类使用原材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全面落实抑尘、降尘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滤袋,确保污染物处理效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依规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