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聚焦“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切实提升我县服务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县深入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二、征集范围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超标准收费;未履行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等。
(二)开发商长期垄断物业管理、侵吞业主利益问题: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物管会)合法决策,不按规定期限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威胁打压维权业主,侵占公共资产等。
(三)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
(四)违规捆绑收费、违规加收水电费问题: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购水电气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未履行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加收水电费、捆绑收费等。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等。
(六)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
(七)住宅电梯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问题:对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不及时等。
(八)乱搭乱建制止不力问题: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制止不力,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安全,擅自改变外立面,擅自改变人防工程战时功能**时用途,违规加装设施设备等。
(九)擅自改变小区公共部分用途问题:占用公共空间,改变附属设施用途,圈占公共绿地,私设养殖场地,占用消防通道等。
(十)小区临时用电“转正难”问题:对小区临时用电问题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临转正”整治工作不积极等。
三、征集条件
(一)反映问题对象明确、事实清楚、内容真实,属于线索征集范围内的问题;
(二)不属于已进入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四、征集方式
(一)联系方式:李俊 0915-****250;
(二)信函及来访:****住建局物业股(地址:****住建局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