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安****农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区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批)补遗书01号
致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3.2条内容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标书代写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步修改,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202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