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委托****编制完成了《****银田工业机器人及特种风机制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2月25日取****开发区****分局《关于****银田工业机器人及特种风机制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马经开环审〔2025〕9号)文件,企业于2026年1月10日取得排污登记。
环评要求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约31亩,**三栋厂房、综合楼、配电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工业风机40000台,玻璃钢风机5000台,工业机器人1000台。
本项目于2025年3月开始建设,2025年12月阶段性建成。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业风机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验收产能为年生产工业风机40000台。其中玻璃钢风机和工业机器人生产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项目按照国家关于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公开。
2026年4月13日,****在**组织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相关单位召开银田工业机器人及特种风机制造二期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 号)进行技术评审,严格遵循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监测等单位汇报等程序,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181****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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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