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2026年**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拟采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方式,统一由一家具备资质的环卫服务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工作。现就**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本次询价为采购报价征集环节,最终以采购方确认及签订合同为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三)项目概况:**镇幅员面积93.09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2****社区、102****小组,常住人口1.6万人。本项目共计331个清运点位,其中垃圾房60个、垃圾分类亭271个、2个场镇各10组垃圾分类桶。
(四)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提供人员、车辆及设施设备,完成辖****社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箱)等点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五)清运频次:江下路、江马路、天府粮仓区域、新塔园区、两个场镇、仙源长江桥头实行日产日清;其余点位实行每三天清运一次。
(六)处置要求:将垃圾分类亭、垃圾房内垃圾(含大件垃圾)清运至指定集中处理地;按要求完成清运点位打卡管理。
(七)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费用构成
报价为一年服务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
(一)垃圾焚烧处置费(固定单价:95.2元/吨);
(二)人工工资(含社保、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
(三)劳保用品、环卫工具等费用;
(四)车辆燃油费、各类税费;
(五)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日常运维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截至报价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资格条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核查。弄虚作假的,报价无效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报价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询价复函(加盖公章)。
五、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现场书面报送或电子邮件报送;
1.书面报送地址:**市**区****(江正街12号);
2.电子报送邮箱:****@qq.com(营业执照、询价复函均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联系人及电话:糜先生 173****2167。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可变更报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二)在符合资格条件前提下,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选(采购人保留综合评审权利);
(三)中选结果将按规定公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执行服务;
(四)服务期间须遵守安全生产、环保、环卫作业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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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
来源:****
撰稿人: 何川
审核人:张兴良
签发人:林中海
责任编辑: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