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区文祠镇李工坑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6年4月9******局审核同意,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的要求,现将《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原因
**市**区文祠镇李工坑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一期)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2种情形,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设施”,该项目有2.7828公顷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城镇建设用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方案》,以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使用情况
本《方案》拟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2.7828公顷,涉及调入地块共6个,地块编号为****,均位于文祠镇李工坑畲族村;同时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2.7948公顷,涉及调出地块共4个,地块编号为WTC01-WTC04,分别位于登塘镇三**村、古巷镇横溪村和文祠镇石桂坑村。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根据现行《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方案》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项目调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准入要求情形;不涉及《规划》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符合管控要求。我区已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预留同等面积的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作为预调出规模,并******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附件: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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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