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见底清乱专项行动项目
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见底清乱专项行动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2.1项目预算:133000.00元;
2.2项目最高限价:133000.00元;
三、采购需求:
3.1标的内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见底清乱专项行动
3.2合同履行期限:0.5年。
3.3服务要求:合格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6采购需求:
(一)现场排查服务
严格按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见底清乱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表(1)(2)》,对**市所有取得机动车排放检验资质的机构开展现场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含通用要求、检验检测设备、标准物质和其他计量器具、检测软件、视频监控设备、人员能力六大类。
排查过程需留存现场排查照片(至少包含检测机构大门口合影,现场测试),以及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取证资料等,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标注结论及问题描述,对涉及违法处罚项单独记录,并结合排查情况现场提出专家建议。
(二)技术检测与验证服务
配备 OBD 校准装置、扭力监控装置等排查设备,对检验机构底盘测功机、OBD 诊断仪等设备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成验证。
购置盲样气体(含证书)、盲样滤光片(含证书) 等标准物质,对气体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准确度验证,盲样测试结果需符合国标规定示值误差范围,并填写盲样测试记录表。
对检验机构检测软件的锁止功能、数据记录功能、防篡改功能等进行逐项验证,确保软件符合 HJ 1237-2021 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专家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
安排2名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省级及以上专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环境局开展现场排查工作。
对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实操培训,涵盖检测设备原理、违法违规行为识别、排查流程规范、证据固定方法等内容,协助执法人员独立掌握现场排查、取证技能。
(四)成果交付服务
完成一家机构排查后,现场出具专家签字,检验机构盖章,执法人员确认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见底清乱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表(1)(2)》。
现场向执法人员移交排查照片及培训照片、盲样测试结果记录表,对于立案处罚机构,全程协助执法人员完成违法证据链的取证技术指导及后续技术咨询工作。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1提供2024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3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5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政府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 时(**时间,下同),在****领取磋商文件(**市西**广汇大厦A座1207)。
6.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6.3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0元人民币。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5点00分。标书代写
7.2递交地点:****会议室(**市西**广汇大厦A座1207)。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24日15点00分。标书代写
8.2开启地点:****会议室(**市西**广汇大厦A座120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地 址:**市西**广汇大厦A座1207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7****8111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