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市美钢****公司年产50万套不锈钢餐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大道矿山路段****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831
传 真:0663-****3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市美钢****公司年产50万套不锈钢餐具建设项目 | **市美钢****公司 | ****开发区新区万竹路、夏新路交界 | ******公司 | 项****经济开发区新区万竹路、夏新路交界,占地面积10088㎡,建筑面积10088㎡。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不锈钢餐具加工,年产不锈钢餐具50万套。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水抛废水、清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渣+絮凝沉淀+生化+沙滤+炭滤+反渗透RO过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喷淋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项目不锈钢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除尘处理达标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车间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仓内,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临时贮存在厂区内的危废存放点,委托相关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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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