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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关于**省**市**县G323线5G智慧路网及配套工程(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商务局:
报来的《关于报审**省**市**县G323线5G智慧路网及配套工程(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省**市**县G323线5G智慧路网及配套工程(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440224-04-01-46765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国道323线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国道 G323 线**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共约 17.995 公里的 5G 智慧路网工程,**智慧灯杆 554 杆,视频监控 63 套,两客一危监控 4 套,智慧过街系统 10 套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通过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沿线智慧化交通运输综合管理、交通预警、监测控制和运营服务能力,极大解决****主干线和现行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不相匹配的难题。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2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91.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51.14万元、预备费用557.1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级财政资**排解决。
五、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可研批复的意见执行。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七、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设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十、批复该文件的主要材料有: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局等部门意见。
附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公室、县财政局、****分局、******局、****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