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武汉铁塔公司2026年4月份(4-7-01-2-JG)原材料(角钢)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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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6-04-13 2026-04-17
竞价公告

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机构”)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公司****公司2026年4月份(4-7-01-2-JG)原材料(角钢)采购项目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4月20日12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加急标书代写

竞价规则:本次竞价不设置延时机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多次报价,最小竞价幅度3000元。

效力声明:竞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报价文件或补充修改文件,均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和评审。加急标书代写

一、项目名称:****公司****公司2026年4月份(4-7-01-2-JG)原材料(角钢)采购项目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吨)

1

2026年4月份(4-7-01-2-JG)原材料(角钢)采购项目

(L125-L200)

详见附件一

15000.00

合计

15000.00

三、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出厂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测、销售、装卸、中间仓储、运输、过路过桥、车辆然油、技术文件、技术服务、交货前所有风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检测所发生费用的各项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本次采购清单中所列数量为估列,最终供货数量、规格、长度及材质等以采购方在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生产需求另行下达的批次书面订单为准。

3.所有批次订单的单价均已锁定,****采购所附采购需求明细《报价表附件一》中对应的规格材质的中标单价执行,合同期内,此单价不因任何市场因素进行调整。

4.付款方式及条件:****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具体如下:

4.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格式及内容须经采购人认可)。采购人收到该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4.2到货款:全部货物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且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货物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作为到货款。

(注:具体付款安排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5.预付款保函:

5.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且满足本文件第10条第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可免于提供预付款保函。

5.2响应人为贸易商,且满足本文件第10条第2款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按以下方式提供预付款保函:

5.2.1若响应人与采购人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项目,且采购人对其应付账款余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预付款金额,则该应付账款余额可视为预付款保函;

5.2.2除上述情形外,响应人应提供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作为预付款保函。

6.收货地址:**省****开发区阳福大道37号****,车板交货。

供货说明:供货商须严格按《采购订单》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约定履行供货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成本、市场供应等)拒绝接收订单、延迟交付或要求变更订单价格。

7.交货期:按批次订单需求时间节点完成供货,实际供货时间以具体批次订单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8.质保期:原材料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并投运后1年。

9.质量标准或要求:卖方保证销售的角钢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除其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 699、GB/T 700-2006、GB/T 702、GB/T 706-2016、GB/T 709-2019、GB/T159-2018、GB/T2694-2010、GB/T4340.1、GB/T247-2008、GB/T3274-2017、GB/T222、YB/T 4163-2016、Q/GDW 706 、GB/T 2694-2018、GB/T 706、GB/T 1591 等标准要求外,还应满足本次采购清单中的正公差质量要求,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

正公差物资采购标准

(一)外观允许偏差标准

(1)等边角钢(引用特高压物资采购标准)

边宽度(mm)

边厚度允许偏差(mm)

边宽度允许偏差(mm)

≤56

0,+0.4

0,+0.8

>56~90

0,+0.6

0,+1.2

>90~140

0,+0.7

0,+1.8

>140~200

0,+1.0

0,+2.5

220、250

0,+1.4

0,+5.5

280、300

0,+1.4

0,+5.5


(2)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引用特高压物资采购标准)

角钢牌号和化学成分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P

Sb

Va

Nba

Tia

N

CEV

Q235

B

0.20

0.35

1.40

0.045

0.045

0.008

C

0.17

0.040

0.040

D

0.035

0.035

Q345

(Q355)

B

0.20

0.50

1.00~

1.70

0.035

0.035

≤0.13

≤0.05

≤0.05

0.012

0.44

C

0.030

0.030

D

0.18

0.025

0.025

E

0.025

0.020

Q420

B

0.18

0.50

1.00

1.70

0.035

0.035

0.04~0.13

0.02~

0.05

0.01~0.05

0.015

0.44

C

0.030

0.030

D

0.025

0.025

E

0.025

0.020

Q460

C

0.20

0.55

1.00

1.80

0.030

0.030

0.04~0.13

0.02~0.05

0.01~

0.05

0.015

0.46

D

0.025

0.025

E

0.025

0.020

a 对于355级,根据需要,钢中可添加钒、铌、钛中一种或几种微合金元素,其含量应符合本表的规定。对于420级、460级,钢中应至少含有钒、铌、钛中的一种微合金元素,单独添加时其含量应符合本表的规定;当采用钒、铌、钛两种或三种复合添加,且添加的微合金元素含量均低于本表下限规定时,则添加总量不应低于0.04%。合金元素及其含量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b 表中硫含量适用于20及以下型号角钢;对于20以上型号大规格角钢,表中各牌号B、C、D质量等级硫含量不应超过0.020%,E级不超过0.015%。


表3 角钢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指标

牌号

拉伸试验

断后伸长率A

%

夏比(V型)冲击试验

KV2,J

180°弯曲试验

d=弯心直径,mm

a=试样厚度,mm

屈服强度a

ReH /MPa

抗拉强度Rm

MPa

+20℃

0℃

-20℃

-40℃

厚度,mm

厚度,mm

≤16

>16~35

≤16

>16~35

Q235

B

235

225

370-500

26

27

d=a

C

26

27

D

26

27

Q345

(Q355)

B

355

345

470-630

22

34

d=2a

d=3a

C

22

34

D

22

34

E

22

34

Q420

B

420

410

520-680

20

34

d=2a

d=3a

C

20

34

D

20

34

E

20

34

Q460

C

460

450

550-720

18

34

d=2a

d=3a

D

18

34

E

18

34

说明:

(1)拉伸和弯曲试验、冲击试验取纵向试样,样坯中心至角钢边端部距离占边宽的1/3。

(2)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0.2。

(3)弯曲试验时角钢厚度不大于25mm时,试样厚度为原产品厚度;角钢厚度大于25mm时,试样厚度可以机加工减薄至不小于25mm,并保留一侧轧制面,弯曲试验时试样保留的原表面应位于试验受拉变形一侧。弯曲试验后不使用放大仪器观察,试样弯曲外表面应无可见裂纹。

(3)特殊注意事项

①所有Q345(Q355)、Q420钢板、角钢材料供货应为热轧状态供货,且化学成分Mn含量不应低于1.0%。Q420钢中应加入一种或多种细化晶粒的V、Nb、Ti元素。所用钢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0mm时,宜采用满足GB/T5313要求的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②大规格角钢。大规格角钢采购时应按特高压物资采购标准的要求向钢厂明确大规格角钢的技术条件(如钢坯、成分(包括细化晶粒合金元素)、力学性能、低倍组织、表面质量、出厂检验项目、包装标识等)规定。


(二)执行通用技术标准

GB/T 706 热轧型钢

YB/T 4163 铁塔用热轧角钢

Q/GDW 706 输电铁塔用热轧大规格等边角钢

GB/T 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700碳素结构钢

GB/T 2694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10.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0.1响应人为生产企业或****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0.1.1响应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响应人年产能要求 10 万吨及以上(须相关证明材料)。

10.1.2响应人为生产企业所属****公司,****集团****公司(需出具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书),其生产企业应满足 1.1 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2响应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10.2.1经销商其代理的产品须拥有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附生产厂商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目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合格角钢生产厂商有:****公司****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天****公司、天****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等。

10.2.2经销商业绩:响应人具有钢材供货业绩,近三年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提供资料需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10.3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询比截止日,****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10.4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5响应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10.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响应文件提交:请供货商仔细阅读竞价公告了解项目需求,核算成本填写报价表(见附件一),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2026年XX月XX日 中午12:00前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最终成交供应商需单独提供编辑好的EXCEL格式报价表(文件名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采购经理。报价有效期为90日。除报价表外,需将本竞价公告中要求的供货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一并上传。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废标。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说明:首次报价时,供应商须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含附件一报价表);后续各轮竞价仅需上传更新后的附件一报价表(即调整价格后的版本)。加急标书代写

12.报价及评审要求:

12.1响应人对各规格材料明细分别报价,报价表中的所有列示项均需完整填报,不得缺漏;其中运费单价务必确保填报准确。

12.2本项目采购范围为《采购需求一览表》列明的全部采购内容,响应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部分响应,未整体响应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3 成交基准:以本项目单一标包为单位,将报价的合计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推荐唯一成交候选人,总金额最低者成交。

12.4若付6个月银行承兑合同单价在实际确定的现款单价基础上加价30元/吨(含 13%增值税),由买方承担。

12.5当批次订单材料标准按国网“双50%”标准执行时,该批次中对应规格的单价在中标单价基础上下浮150元/吨。

13.报价清单中单价为现款报价,一次定价,后续不受市场价格浮动影响,成交后价格不予调整。

14.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4.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14.2若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响应总报价。

15.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总报价最优。

16.未尽事宜,请在报价表中予以说明。

四、附件资料

附件一:****2026年4月份(4-7-01-2-JG)原材料(角钢)采购项目报价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开发区阳福大道37号****

邮编:340000

联系人:骆豪

电话: 138****0379

电子邮箱:****@qq.com

采购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兴时代数贸港A座

邮编:430077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027-****7879

电子邮箱:****@qq.com

六、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 面****集团****办公室(186****8677)提出投诉。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3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武汉铁塔公司2026年4月份(4-7-01-2-JG)原材料(角钢)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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