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站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对工作保障用车租赁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工作保障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3.经费预算:参照2026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每年租赁费约2万元
4.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公务出行服务,用于集中出行或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用车临时租赁等(详见比选文件)
5.采购服务供应商数量:3家车辆租赁服务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开具的2026年内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6年1月至3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相关书面说明(自行声明)。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提供相关信用记录佐证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中标人确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单位。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比选文件递交及比选时间、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17:00(**时间)
2.递交地点:**省**市**区洪都北大道1131号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楼408室
3.比选时间:2026年4月21日
4.比选地点:**省**市**区洪都北大道1131号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楼502室
5.有关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请密封并加盖封印,递交的响应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洪都北大道1131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791-****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