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保障所属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参与。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初步技术参数 |
备注 |
| 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见下文 |
年 |
1 |
在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 |
服务开始时间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计算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面向市场询价
3.采购预算:20000.00元
4.最高限价:20000.00元
5.采购需求:为提供日常法律事务服务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7.服务内容:①为甲方所涉及的涉法涉诉纠纷或者其他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或协助拟定相关法律文书;②为甲****管理所涉及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要的合同谈判;③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并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④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法制宣传教育或法律培训(一年内不少于2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律所为具备相关资质的正规商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在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官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必须为执业律师。
4.****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单位间有上述关系的,应该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军队招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意向响应时间:自公告发出后7天或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2.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邮件递交或邮寄纸质材料,网上邮件递交要求为--①主题:公司名称+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我方午休时间为中午12:30-14:30勿扰);②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参与意向或意见;③邮件附件:包括法律服务报价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非外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的书面说明、相关失信情况查询结果截图、参与意向或者合理的意见建议(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3.邮寄地址和邮箱:**市某部;****@163.com。
4.相关说明:①本次公开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②供应商可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或意见建议;③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历天或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业务科室(负责项目情况介绍、答疑)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98****7881
2.采购机构(负责项目组织、纪检对接)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150****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