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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于2026年4月1日在**市组织召开了**县小河底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小河底光伏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州大****村委会小河底村附近的山坡上
三、公示内容:**县小河底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四、验收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