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5508
通讯地址:****环境局812室
联系人:****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6年4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省**市**市**镇西江路8号201-3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拟投资1500万元,****中心现有租赁的201#厂房三层内空闲区域扩建生产线,建设航空航天装备表面处理项目。****办公室、三酸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塔、一般物料暂存间、一般化学品暂存间,建设空用连轴杆配件半自动生产线1条、空用连接器配件半自动生产线1条、无人机配件半自动生产线1条、航空插针半自动生产线1条、雷达配件半自动生产线1条、航空衬板半自动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成年销售额6000万元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公司现有厂房车间进行建设,****中心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辅助工程废水(包括废气喷淋处理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为二类有机废水、地面废水、含镍废水、化学镍废水、前处理废水、一类含铬废水、一类含氰废水、一类漂洗废水、一类综合废水、含镉废水,各股废水经过分类收集后,通过专门的管道单独排放至华东表面****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前处理废水(含酸碱废气喷淋塔废水)、一类含铬废水(含含铬废气喷淋塔废水)、一类含氰废水、一类漂洗废水、一类综合废水(含制纯水浓水)、含镉废水(含含氰废气喷****处理中心对应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后,与蒸****处理中心综合回用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入驻企业,剩余部分与经其他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的其他生产****处理中心综合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西护场**侧**河道。生活污水依托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生活污水收集池统一收集,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雾、氨气、氯化氢、硫酸雾、磷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氰化氢,氰化氢废气经3#两级三层碱液(氢氧化钠、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铬酸雾经2#铬雾回收器+两级三层(焦亚硫酸钠、氢氧化钠)喷淋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碱雾、氨气、氯化氢、硫酸雾、磷酸雾、氮氧化物经1#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在排放前的管道上设置采样口。
排放的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氨气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区域、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三酸仓库、一层缓冲罐用房废水缓冲罐区进行重点防渗。项目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在切实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省**市**镇新木路9号
**新睿****公司
******公司拟投资10173万元人民币,利用厂区预留地,建设一座3F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购置真空泵、反应槽搅拌机、二级处理釜搅拌机、反应槽转料泵、尾气洗涤塔、反应填充塔、反应槽一级冷凝器、处理槽二级冷凝器、冷凝水闪蒸槽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增塑剂12万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制,雨水经雨****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2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污水总****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特征有机污染物特征因子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4中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中COD、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 类标准,其它污染因子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清单中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经装置区**喷淋装置预处理后与罐区废气一起接入现有的2套蓄热式焚烧炉(RTO)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5m排气筒DA008和DA014高空排放。污水站新增废气依托现有碱洗喷淋+生物过滤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中排放限值;RTO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污水站废气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滤饼、废液、含油固废、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实验室固废、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新增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事故水池、污水站、危废暂存库等区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项目已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按规范设置报警、紧急切断系统,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事故水防控体系,设置应急事故水池,确保有效截留未经处理的事故废水。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风险处于可防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