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13】
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在全区遴选15家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场、种植大户、******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等。
1.小麦、玉米种植面积150亩以上,设施番茄30亩以上或露地番茄年种植100亩以上。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要科技意识强,热心农业,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能带头应用先进技术,能辐射带动5个以上普通农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并能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各项工作。
3.申报时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附申报书等材料。
二、****示范场所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示范场所,****农场、农业企业、******社等,****示范场所。
1.科技示范场所所属单位应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组织等,应在有关部门正式注册,具备经营资质。
2.科技示范场所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场所面积不少于300亩,设施番茄、食用菌种植50亩以上或露地番茄年种植200亩以上。承包期限长期稳定,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科技,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任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并能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各项工作。
3.场所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区内先进以上水平。
4.申报时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附申报书等材料。
三、其它
报名截止时间:请务必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农业农村局210室,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联系人:袁 鹏 157****9097
****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附件:**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