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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318758 | 建设单位法人:陈皓 |
| 林泽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骆湖镇骆湖村骆湖坪 |
| ****型钢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县 骆湖镇骆湖村骆湖坪 |
| 经度:114.86934 纬度: 24.0391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2 |
| **环建〔2023〕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318758002R |
| 2020-09-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2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3187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1602MA4X2RA96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3MA5506CT0A | 竣工时间:2025-07-12 |
| 2025-07-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12 |
| 2026-03-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541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型钢生产线项目位于**省**市**县骆湖镇骆湖村骆湖坪,****中心经纬度为:北纬24度2分21.214秒,东经114度52分10.778秒,项目总投资1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6000m2,建筑面积16000m2。本项目自建厂房进行生产活动,主要从事型钢制品的生产,年产H型钢18万吨、工字钢4万吨、槽钢4万吨、角钢4万吨。项目定员50人,年生产天数300天,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仅在项目内住宿。 | 实际建设情况:****型钢生产线项目位于**省**市**县骆湖镇骆湖村骆湖坪,****中心经纬度为:北纬24度2分21.214秒,东经114度52分10.778秒,项目总投资1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6000m2,建筑面积16000m2。本项目自建厂房进行生产活动,主要从事型钢制品的生产,年产H型钢18万吨、工字钢4万吨、槽钢4万吨、角钢4万吨。项目定员50人,年生产天数300天,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仅在项目内住宿。 |
| 由于天然气三段式加热炉未安装,因此投资额减少,其他均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钢坯→均热→粗轧飞剪→中轧飞剪→精轧倍尺剪→冷却→矫直→冷剪定尺→检验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钢坯→均热→粗轧飞剪→中轧飞剪→精轧倍尺剪→冷却→矫直→冷剪定尺→检验入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循环用水”的原则完善厂区的截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净循环废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浊循环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炼钢项目现有治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厂区绿化。 ②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做好生产车间的密闭,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氮氧化物产生,烟气收集经“多管除尘器”处理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③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含油污泥、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轧钢粉尘、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①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经项目雨水沟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炼钢项目的三级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绿化; 浊冷却循环水经“沉淀+除油+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和打捞沉渣; 净冷却循环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 ②市政天然气管道铺设由于其他原因,暂未铺设到项目所在地,建设单位决定一期项目暂时使用三段式电加热炉替代“三段式天然气加热炉及配套的天然气储存和气化设备”进行生产,待市政天然气管道接通后进行二期项目建设,因此三段式天然气加热炉和配套的天然气储存和气化设备以及相关的“低氮燃烧技术+多管除尘器”不在项目(一期)内建设,所以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③主要产噪设施为三段式加热炉、粗轧机、中轧机、精轧机、1#飞剪机、2#成品倍尺飞剪机、冷锯、码垛机等,上述均位于厂房内,项目所有生产设备采用厂房墙壁进行隔音降噪,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厂界边界符合《工业企业单位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8)2类标准限值,对项目内员工及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④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轧废、地面沉降粉尘)、危险废物(沉渣、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 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一般固废依托炼钢项目的一般固废储存区暂存轧废、场地沉降粉尘,轧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炼钢项目,场地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公司;危险废物依托炼钢项目的危废暂存仓暂存沉渣、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废,其中沉渣收集后交由保****公司收运处理、废含油抹布交由******公司收运处理、废润滑油和液压油交由**市****公司收运处理。 |
| 市政天然气管道铺设由于其他原因,暂未铺设到项目所在地,经建设单位研究决定一期项目暂时使用三段式电加热炉替代“三段式天然气加热炉及配套的天然气储存和气化设备”进行生产,待市政天然气管道接通后进行二期项目建设,因此三段式天然气加热炉和配套的天然气储存和气化设备以及相关的“低氮燃烧技术+多管除尘器”不在项目(一期)内建设,所以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三段式电加热炉使用电能加热,不涉及其他形式能源,电能属于清洁能源,且使用过程中不产生新的污染物,因此不会导致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增大。 综上所述,该项变动未导致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加、不涉及废水排放、无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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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 | 已建成 | 一天四次,连续2天 | |
| 2 | 沉淀池+除油池+过滤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 | 已建成 | 一天四次,连续2天 |
| 1 | 厂房隔音降噪 | 《工业企业单位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8)2类标准限值 | 厂房隔音降噪 | 昼夜各一次,连续2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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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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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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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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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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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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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