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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要求,**市医药****领导小组对2026年第一批申报医**点管理的医药机构开展了申报材料初审与现场核查。
经**市医药****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局务会审议同意,现将拟纳入**市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1日。
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果有异议,可向****申请复核。联系电话:0874-****918。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附件:****2026年第一批申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果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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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