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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市两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转让 |
|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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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市两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转让 |
| **省公共****交易中心 |
| 金额 |
| 3070万元(人民币) |
| 20工作日 |
| 2026-04-13 |
| 是 |
| 动态报价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交易中心挂牌成交的价格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资产转让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对于拟转让宗地二地块内的水源井,受让该宗土地后,继续与出让方及厂区内其他用户共同使用,不得影响整个厂区的生产用水。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宗土地后,如对于原有的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进行改造时,需与出让方进行协商,不得影响出让方和其他用户正常使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河道计入转让土地面积,河道治理、改造、维护等费用与转让方无关。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缴纳不动产受让涉及的税费及相关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