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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00MA3NFLF83L | 建设单位法人:郑广会 |
| 刘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聊****开发区 |
| **省聊****开发区中华路以东、松桂大街以北创新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
| ****年产100万套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4-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聊****开发区 **省聊****开发区中华路以东、松桂大街以北创新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
| 经度:116.04064 纬度: 36.41285 | ****机关:****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9 |
| 聊高新环审〔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500MA3NFLF83L001Z |
| 2024-12-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500MA3NFLF83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500MA3NFLF83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500MA957G0G0W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100 万套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100 万套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现有3号车间、4号车间、6号车间闲置区域进行建设,总占地2000平方米。拟建项目购置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研磨机、立式车床、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依托现有清洗机等设备生产保持器,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机加工保持器3500件、机加工+冲压保持器1500件。拟建项目购置厚片吸塑机、注塑机、磨光机、内磨机、马刀锯等设备,以**度聚乙烯HDPE、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TPU为原辅材料生产吸塑包装盘和支撑片,以铜板为原料生产铜排。项目全部投产后年可新增吸塑包装盘3.5万套、支撑片36万套、铜排60万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现有3号车间、4号车间、6号车间闲置区域进行建设,总占地2000平方米。拟建项目购置等激光切割机、研磨机、立式车床、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依托现有清洗机等设备生产保持器,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机加工保持器3500件、机加工+冲压保持器1500件。拟建项目购置厚片吸塑机、注塑机、磨光机、内磨机、马刀锯等设备,以**度聚乙烯HDPE、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TPU为原辅材料生产吸塑包装盘和支撑片,以铜板为原料生产铜排。新增吸塑包装盘3.5万套、支撑片36万套、铜排60万件的生产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喷砂废气、等离子切割废气、清洗防锈废气、注塑成型废气、吸塑废气。3号车间打磨废气、喷砂废气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简(DA008)排放;清洗防锈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静电油雾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号车间等离子切割废气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简(DA009)排放;6号车间注塑成型废气、吸塑废气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简(DA006)排放。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纯水制备浓盐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高****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保持器打磨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保持器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湿式 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打磨废气排气筒排放;保持器喷砂废气主要成 分为颗粒物,保持器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 喷砂废气排气筒排放;保持器清洗防锈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两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7m高清洗防锈废气排气筒排放;注塑成型、吸塑废气主要 成分为VOCs,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7m高注塑成型、吸塑废气排气筒 排放。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纯水制备浓盐水。产生的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纯水制备浓盐****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高****公司深度处理。 |
| 项目环评喷砂、打磨废气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7m 高排气筒排 放,实际建设中喷砂工序布置位置由环评中的 6 号车间建设在 8 号车间。实际建设为:喷 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7m 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湿式除尘+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由一根 17m 高排气筒排放(一根排气筒设置为两根排气筒)。两套除尘器处理效 率与环评相同,经监测,总废气量、排放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1 | 0 | 0 | 0 | 0.031 | 0.031 | |
| 0 | 0.0013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39 | 0.7205 | 0 | 0 | 0.044 | 0.044 | / |
| 0 | 0.0306 | 1.7053 | 0 | 0 | 0.031 | 0.031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市高****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市高****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COD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3.32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7mg/L,全盐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07×103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市高****公司进水水质要求。(COD≤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 |
| 1 | 湿式除尘+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 | 保持器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湿式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打磨废气排气筒排放 | 打磨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7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10mg/m3)。 | |
| 2 | 滤筒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10mg/m3) | 保持器喷砂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保持器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喷砂废气排气筒排放 | 打磨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7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10mg/m3) | |
| 3 | 油雾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的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 保持器清洗防锈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7m高清洗防锈废气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清洗防锈废气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的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kg/h) | |
| 4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的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 注塑成型、吸塑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 | 注塑成型、吸塑废气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5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的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kg/h)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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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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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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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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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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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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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