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食宿(后勤)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3日
采购人的2026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食宿(后勤)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食宿(后勤)项目 。预算金额:****840.00元
二、拟采购货物的说明及预算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 1 | C1899-其他教育服务 | 2026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食宿(后勤)项目 | 批 | 1 | ****84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市**县鹿原镇塘旺村2019-17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位于**县鹿原镇塘旺村,****收费站2公里。创办于2017年11月,前身****基地,2021年12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县****集团有限公司管辖,2022年7月更名为****。2022年9****组织部公布为第二批**省****基地。基****中学的基础上改建而成,占地总面积143亩,现有教职员工20人,聘请专兼职教师18人,拥有教学楼1栋,学员宿舍楼6栋,教学配套设施完备,可容纳700名学员同时开展各类主题培训,提供教学、餐饮、住宿、等多样化服务。
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党校****学院)基本培训班次和课程设置的通知》《**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经对比考察,1、****省委组织部公布为第二批**省****基地;该基地具备封闭式、独立性、保密性等相应条件:3、**县内唯一具****基地。
从培训宗旨、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培训目标来看,均应委托****来实施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次项目适应《****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中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6年04月13日 | |
| 论证地点 | **省**市**区潇**路一段182****中心S5栋1901****开标室 | |
| 论证意见 | 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党校****学院)基本培训班次和课程设置的通知》《**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等要求,本项目为**县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论证,********组织部公布为第二批**省****基地,且为**县内唯一具备相应教****基地,****教育所要求的封闭式、独立性、保密性等条件。结合项目培训宗旨、目的、培训人员组成及来源,以及前述唯一性情形。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中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实施。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根据市场同类行情,本项目预算在合理范围内。 | |
|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杜启平 | ******学院 | 教授 |
| 佘艺颖 | **学院 | 副教授 |
| 刘松泉 | ****省委601基地管理处 | 高工 |
六、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 址:**省**市**县鹿原镇塘旺村2019-17号****新校区
联系人:刘庆雄
电 话:139****6199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霞阳镇蔬菜村井头组36号
联系人:邹泽君刘飞艳杨青莲 杨锦文 周蓉
电 话:0731-****0186,189****8686
电子邮件:****@qq.com
3、监管部门名称: ****财政局
地 址:**省**县霞阳镇坎坪路8号
电 话:0731-****2684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