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公司2026-2027年报废锂电池回收服务商选聘项目】,出售人为【****、****公司****公司】,代理机构为【****】,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内容
1.1项目概况:****公司14个地****公司****公司选聘2026-2027年报废锂电池回收服务商。本项目预估处置收入为669.84万元(含税),2026-2027年全区预计处置报废锂电池总量约104662.84****公司10956.60千瓦时),各地市预估处置规模如下:
| 序号 |
地市 |
预估处置量(千瓦时) |
预估处置量(组) |
预估处置金额(含税,万元) |
| 1 |
** |
20001.04 |
5298 |
128.01 |
| 2 |
** |
11296.60 |
2587 |
72.30 |
| 3 |
** |
5234.00 |
1340 |
33.50 |
| 4 |
** |
8813.20 |
2314 |
56.40 |
| 5 |
** |
9869.40 |
2163 |
63.16 |
| 6 |
** |
6428.40 |
1358 |
41.14 |
| 7 |
** |
5483.60 |
1202 |
35.10 |
| 8 |
** |
5426.00 |
1170 |
34.73 |
| 9 |
** |
7438.00 |
1550 |
47.60 |
| 10 |
** |
5328.80 |
1116 |
34.10 |
| 11 |
** |
3200.80 |
856 |
20.49 |
| 12 |
** |
5332.40 |
1118 |
34.13 |
| 13 |
** |
5449.40 |
1183 |
34.88 |
| 14 |
** |
5361.20 |
1134 |
34.31 |
| 合计 |
104662.84 |
24389 |
669.84 |
|
注:上述数量为预估值,最终实际交付的数量以**实际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后期成交后所有型号的电池均按照Wh(瓦时)交付,计算规则如下:1Wh=1V*1Ah。**24只2V.100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24*2*100=4800Wh。其他型号的均按照此规则计算。
1.2服务要求:回收服务商全面承接**铁塔14****公司、能源公司2年的报废锂电池回收处置工作,包括订单确认、支付预付款、实物交接、结算、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等回收处置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订单确认:接到出售人《回收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2)支付预付款:确认《回收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约定,回收服务商须向出售人一次性支付《回收订单》金额的100%预付款;
(3)实物交接:预付回收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交割。若回收服务商接到出售人发出的《回收订单》通知****公司收集的报废锂电池能量达到100KWH时,回收服务商应到出售人指定地****公司各个县城**内)回收报废锂电池,并组织做好交接工作,双方代表确认签署《交接清单》;
(4)结算:实物交接后,双方根据实际《交接清单》签署《结算单》。回收服务商预付款多还少补。
(5)安全生产:回收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清点、包装、装车、搬运、装卸、运输、保险、卫生清理及全过程环节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6)环保要求:在回收处置过程中相关处置流程符合国家、**区市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7)安全责任:回收服务商应保障回收的安全性,并承诺自到指定地点完成电池交割起,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运输、贮存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爆炸、泄露、污染等安全事故)。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最终确定1名成交回收服务商
1.4选聘模式:拟采用回收服务商“框架合同+订单”模式,本次报废锂电池回收服务商选聘拟分为2个阶段实施。
第1阶段-资格预审: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第2阶段多轮竞价。
第2阶段-多轮竞价: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现场竞价,竞价共3轮,竞价内容为报废锂电池含税回收单价。
1.5框架协议有效期:出售人将与竞价成交回收服务商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出售人和代理机构。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申请人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并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备注:申请人须提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目录,以及名单公示网址。
2.3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具备1个报废锂电池回收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还须至少提供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
2.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内,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3.****公司****公司****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4.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5.请申请人提供单份最大金额的项目业绩材料。后续竞价环节,当第三轮报价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时,则依次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排序:
(1****小组可组织最高价相同的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竞买人在第三轮竞价基础上按大于等于0.01元/KWH的加价幅度进行新一轮竞价,报价保留2位小数,以报价格最高者排序优先;
(2)如以上条件均相同,以竞买人是出售人省内的企业排序优先;
(3)如以上条件均相同,以竞买人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中单份合同的合同签约金额由大到小进行排序,单份合同的合同签约金额最大者排序优先。
2.4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扫描件),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锂电池的运输(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备注: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申请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需同时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或续签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申请人须承诺成交后,若申请人接到出售人发出的《回收订单》通知****公司收集的报废锂电池能量达到100KWH时,申请人应到出售人指定地****公司各个县城**内)回收报废锂电池。
2.6申请人须承诺成交后,自到出售人指定地点完成废旧锂电池交割手续起,申请人自行承担该部分废旧锂电池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运输、贮存废旧锂电池过程中引起的泄露、污染、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出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公司或****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公司或****列为**级或****公司级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申请将被否决。
2.9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2.10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2.11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12.其他否决的情形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响应单位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3. 资格预审方法
3.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3.2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相应竞价项目的竞价。
3.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2家时,重新组织选聘。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4月13日22时00分至2026年4月20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电子标服务
4.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4.2.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供应商发票开具联系方式:蒙女士,电话:0771-****331电子邮件:****@163.com。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申请文件递交。
5.3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5.4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申请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5)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申请无效。
6. 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申请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申请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申请文件编制和申请,为了避免影响正常申请,申请人请至少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申请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通过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出 售 人:****
****公司****公司
地 址:****市枫林路15号
联 系 人:莫经理
联系电话:0771-****899
代理机构:****
地 址:****大学东路89号 邮编:530003
项目负责人:李忠瑞/陈明杨/周识春/黄微霜
联系人1:陈明杨 电话:181****1094 电子邮件:****@163.com
联系人2:林 妘 电话:155****1736 电子邮件:****@163.com
联系人3:周识春 电话:180****5275 电子邮件:****@163.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联系人:陈明杨
异议接收电话:181****1094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63.com)提出。
出售人:****
****公司****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下载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