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投资促进局关于采购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委托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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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委托服务的通告

为****工作部署,强化京津冀地区招商布局,经前期调研论证,拟委托京津冀地区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引荐招商项目线索,触达、拜访对接企业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委托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协助挖掘高质量的企业**。筛选符合**产业定位的优质企业,按要求完成50条有效招商项目线索收集、梳理及初步研判,协助对接目标企业、组织实地考察,反馈产业动态等。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元。

(二)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17:00止。标书代写

(二)请有意报名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资料(一式二份)送至****(地址:**市**区建设三路8号第三层)。标书代写

(三)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2.服务商简介。

3.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或其他第三方信用报告(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cn/index.html 查询结果各栏目资料)。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实施方案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750-****939。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采购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委托服务的通告.doc


****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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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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