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弘奥星塑胶跑道材料生产项目 | **市西园镇菁华大道90号1号****工业园****园区内) | **** | 项目位于**市西园镇菁华大道90号1号****工业园****园区内), 租赁**瑞宏****公司闲置厂房,用地面积3237m2,厂房内布置原材料区、搅拌区、成品区、办公区、危废暂存间等,并购置搅拌罐等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为:配料、加热、粉料投料、搅拌混合、高速分散、加热脱水、降温、检测、过滤灌装等,****园区蒸汽,建设5条塑胶跑道材料生产线,建成后年产4000t塑胶跑道材料。 |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漳****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生产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布袋收尘灰经收集后****石灰厂/干粉砂浆等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