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四号桥涉河工程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新疆-阿克苏-拜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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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四号桥涉河工程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表时间:2026-02-10 04:52

****建设局:

你单位《**县四号桥建设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涉河****中心现场踏勘并通过形式审核,塔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县四号桥建设项目涉卡普斯浪河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建设方案》经修改后基本达到技术要求。现将审查意见(附件)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审查意见开展项目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批准**县四号桥建设项目跨越卡普斯浪河涉河工程的实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塔管局审查意见实施,在项目开工前提出书面开工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涉河建设项目保证金。项目竣工后,****中心参加建设方案执行情况的验收,****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本决定书有效期为1年,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1年内,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内依法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的,本行政许可自动失效,许可事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项目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如因规划调整、重大设计变更、政策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许可内容的,被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内容实施建设;对不再具备许可条件或不再实施建设的,被许可人应主动办理许可注销手续。

联系人:吴卫国 联系电话:0997-****005

附件:关于**县四号桥建设项目涉卡普斯浪河建设方案审查意见

自治区塔里****管理中心

2026年1月6日

附件

关于**县四号桥建设项目涉卡普斯浪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2025年11月19日,塔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县四号桥建设项目(涉卡普斯浪河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2025年12月15日,《建设方案》经修改后基本达到技术要求。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县四号桥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县境内,线路起自**县铁提尔村南侧约2公里**路,向西南横跨卡普斯浪河,与米吉克乡Z639公路相接,拟建道路全长8.053公里,项目总投资25874.88万元。四号桥建设项****园区、物流园区、****园区****园区之间最重要也是距离最短的主干道,****园区产业链布局最重要的保证。四号桥涉河工程采用桥涵结合方式(桥梁+圆涵+桥梁)跨越卡普斯浪河,涉河部分总投资8271.38万元。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涉河工程建设内容。**县四****水文站下游15.08公里,卡普斯浪河3号桥上游3.5公里处,河道临水线宽1231米,主河槽宽536米,纵坡1.3%,采用桥涵结合方式(2座桥梁和30道孔径为1.5米的钢筋混凝土圆涵)跨越卡普斯浪河,全长1249米,中心点位置坐标:东经81°46'46.9856 ,北纬41°4827.1563 ,与卡普斯浪河成89度夹角。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二级公路),防护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50公里每小时,桥梁设计荷载为城市-A级;桥梁设计洪水频率为百年一遇。

K1+080处桥梁:K1+080处桥梁跨越卡普斯浪河主河槽宽536米。桥梁起点桩号K0+780,末端桩号K1+380,桥梁长600米,桥梁全宽33米。桥梁上部结构形式为20~30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梁下部结构形式为柱式桥台、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桩柱式墩直径1.5米,埋深25米。

K1+380—K1+938.5段卡普斯浪河漫滩处布置30道孔径为1.5米的钢筋混凝土圆涵,间距18米,全长559米,涵管管底高程与河床底齐平,轴线和道路中线夹角90度,纵坡1%,涵管下设20厘米厚混凝土基础,圆涵进出口端布置钢筋混凝土八字挡墙和齿墙,齿墙埋深3米。K1+080处桥梁20号桥台侧与K2+028.5桥梁0号桥台两侧路基均增设551米路基护坡。防护高度高2米,边坡1:1.5,迎水面采用15厘米厚C30混凝土+15厘米砂砾石垫层填筑,基础埋深不小于6米。

K2+028.5处桥梁:K2+028.5处桥梁跨越卡普斯浪河漫滩区。桥梁起点桩号K1+938.5,末端桩号K2+028.5,桥梁全长90米,桥梁全宽33米。桥梁上部结构形式为3~30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梁下部结构形式为柱式桥台、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桩柱式墩直径1.5米,埋深25米。K1+983.5处桥梁3号台上下游侧设置590.5米导流坝与拟建铁路防洪堤顺接,3号台下游侧沿河路基方向增设167米路基护坡。坝高2米,坝顶宽3米,采用砾类土填筑,边坡1:1.5,迎水面采用15厘米厚C30混凝土+15厘米厚砂砾石垫层填筑,基础埋深不小于6米。

三、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中洪水影响评价章节所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县四号桥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计入壅水+波浪爬高后设计洪水位1246.06米,桥梁最底处底高程1247.86米,桥下净空1.8米,满足净空要求。项目跨卡普斯浪河左岸现状已建防洪堤,桥梁跨防洪堤处桥下净空0.5米,不满足规范4.5米的净空要求,项目在线路桩号K0+700处布置1-4×3.5米钢筋混凝土箱涵,通过宽度4米,长度234.3米道路连接堤顶路,箱涵净空为3.5米,不满足4.5米的净空要求,可通行小车,可满足巡检车辆通行,抢险车辆需从**路绕行。项目跨卡普斯浪河右岸预留巴依路至四号桥连接线道路交叉口,通过四号桥连接河道两岸,可满足防汛应急抢险。

四、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章节中的水文分析成果、设计防洪标准、设计洪水。拟建**县四号桥建设项目设计洪水频率标准为100年一遇,对应洪峰流量为1990.00立方米每秒,对应设计洪水位为1246.06米(计入壅水+波浪爬高)。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县四号桥建设项目涉河部分施工方案,施工工期为2025年9月至2026年12月。大桥下部结构的施工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汛前拆除河道内的临时设施,不得影响河道行洪。

六、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对不利影响的补救措施。一是项目施工期间,施工设施、材料等将会对河道行洪产生影响,为确保汛期防洪安全,建设部门应严格按照制定的度汛方案进行施工;二是加强施工期管理,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三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导流建筑物,恢复现状河道原貌,以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七、涉河桥梁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要做好工程安全度汛相关工作。须加强与防汛部门的密切联系,制定完善《施工导流方案》《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施工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开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密切关注卡普斯浪河水情,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施工后期应逐步拆除及清理施工场地,建成运行阶段应定期对桥桩基础及两岸防洪工程冲刷进行监测。工程建成后应加强近岸河道及防护工程的监测,若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遇特殊水情,应加大监测力度,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桥梁工程的正常使用。

八、施工前,建设单位****管理中心对涉河工程建设的位置和界限进行确认,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倾倒垃圾和污水废液。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临建设施及废弃物,恢复河道地表原貌。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管理中心进行《建设方案》执行情况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九、在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财产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由建设单位、运行单位负责承担并妥善解决。

十、工程建设施工及运行期间,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承担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的防汛责任,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调度指挥。

十一、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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