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驱动聚变大科学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电磁驱动聚变大科学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委员会****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市天府新区**街道。
2.2 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拟建设内容主要为电磁驱动聚变大科学装置,另计划配套建筑面积约55957㎡。包括超高功率驱动器系统一套,包含LTD功率源、水介质脉冲传输等10个分系统;聚变物理参量综合测试诊断及辐射防护系统一套,包含可见光诊断及成像、X射线辐射流诊断等7个分系统,计划总投资约31亿元。
2.3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根据立项批复和业主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协助业主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深入理解装置的工作机制、流程和特征,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等要求对装置建设所涉及的受力结构、辐射防护、消防、管线、安全等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估以及必要的仿真计算,工艺设备的设计内容主要由招标人完成,投标人根据工艺设备的技术性能、工作流程和风险因素等协助业主编制装置的建设工艺说明文件。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配合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审批、报批、审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后续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及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或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项目建设总投资在7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已完成业绩须同时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形式不限),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的,业绩完成时间以业主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或行政许可等其他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明确上述评审因素。)标书代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4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n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建设厅
联系电话: 028-****298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绵山路64号
邮 编: 621900
联 系 人: 杜老师
电 话: 0816-****5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任女士
项目负责人: 任凤
电 话: 028-****6215
传 真: 028-****6215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4月0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