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水厂(二期)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658
| 项目名称 | **县****水厂(二期)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桑梓镇、枫林街道、上渡街道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桑梓镇、枫林街道、上渡街道,属扩建项目。项目规模为:新增供水规模5万m3/d,建成后总供水规模达1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预臭氧絮凝沉淀池、1座气水反冲洗滤池、1座臭氧活性炭综合滤池、1座脱水机房和1座综合用房,送水泵房增设送水泵、加药间增加隔膜式加矾计量泵、加氯间增加次氯酸钠投加计量泵、臭氧制备间改变臭氧发生器运行方式、氧气站增设液氧储存罐、废水池增设潜污泵、潜水搅拌机等设备。配套**1****水厂到**县城白沙洲路与梅苑南路路口的DN1200输水管,长度约8.2km;1根从白沙洲路与梅苑南路路口到白沙洲大**侧**新村的DN1000配水管,长度约2.6km。项目用地面积53896.5㎡,总投资3463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48%。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厂区内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管网建设产生的试压废水就近用于周边洒水降尘或林木浇灌,顶管施工泥浆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排入资江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运营期滤池反冲洗水、沉淀池排泥水、板框压滤水、水池清洗水经废水池二级沉淀后返回净水工艺,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值后,****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六个100%”要求,采取洒水抑尘、设置临时围挡、运输车辆限速密闭等措施,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压榨泥日产日清,减少恶臭影响;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引至楼顶排放。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压榨泥、废活性炭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送至垃圾焚烧厂处理或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机油、化验室废物及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定期维护、加强对车辆进出管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