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政工出【2025】26号年产1200万片匀光板产业化项

审批
浙江-杭州-临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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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6-04-13
统一编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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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政工出【2025】26号年产1200万片匀光板产业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水许准〔2026〕15号)
日期:
2026-04-13 09:42

项目名称

临政工出【2025】26号年产1200万片匀光板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杭****科技城单元内。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 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

起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7日

公众接收意见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X

地址:**省**市**区**街道滨河路17号1幢2208室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黄某某

联系电话:135******01

授权经办人姓名:戴某某

联系电话:188******88

证件类型及号码:320*************93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为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请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42456万元。

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有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式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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