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智慧水电表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广场5栋9楼9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4 09: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其他安装 | 智慧水电表改造工程(第二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579.32 | ****579.32 |
无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内任意一个月。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供应商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中标后乙方根据招标需求的水电表技术参数上报具体水电表品牌和施工方案,甲方审定后下发开工指令后方可实施。如乙方未经甲方开工令允许私自采购设备并安装的视为违约,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
| 联系人:李顺 |
| 电 话:0731-****6759 |
| 地 址:**省**市**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慧谷科技产业园A-1检测大楼1505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
| 联系人:危珊、蒋小柳、杨波 |
| 电 话:0731-****8035 |
| 地 址:**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广场5栋9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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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