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某金属行业生产企业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金属行业生产企业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31日
五、开标信息:
1、磋商日期:2026年4月13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市河堤路伟业大厦9楼905室。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牵头人:**锦****事务所
成员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交供应商地址:牵头人:**省**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广场24、25层
成员一:**市东****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成交金额:大写:肆拾叁万元整(小写:430000.00元)
成交内容:******某金属行业生产企业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贴合**省、市金属行业生产监管要求,明确股权清晰性、合规性及金属行业生产潜在风险,形成结论性意见及风险防控建议,成果可直接用于收购决策及国有资产监管报备;
服务期限:自采购人发出尽调启动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协商调整);
七、磋商小组成员:张顺来(组长)、郑亚军、王军广;
八、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三****示范区财政金融部
电 话:0398-****080
监督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风控部
电 话:0398-****976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209国道新材料产业园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98-****95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8358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