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是1970年开始建设的大型露天矿山,位于**市新坊镇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0′52〞,北纬27°39′04〞,**中心距浙赣铁路**站约26.0km,距新坊镇所在地7.5km。矿山现有采矿许可证编号:****,**面积502175km2,开采深度由951m到640m标高,矿山总的采选规模为7000t/d,现有主要产品方案为:钽铌精矿437.06t/a,锂云母精矿12.7286×104t/a,长石粉精矿90.4097×104t/a。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采矿范围、采选工艺、规模等不发生变化。建设内容包括**朱头冲排土场工程和对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水:采场废水收集后引入沉淀池中处理后经收集沟渠排入选厂回用;运输巷道废水由引水渠道引至选矿厂的集水池,回用于选矿;废石堆场的淋溶水流出截洪沟后,经山涧汇入选矿厂生产用水明槽,经选矿流程后,大部分回水利用,小部分排入2#尾矿库。选矿工艺产生的尾矿浆经投加絮凝剂处理后输送至尾矿库,经自然曝气、澄清后的上清液,约95%可回用,****设备处理后达标外排入北家山河;生活污水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外排。
(2)废气:露天采场废气定期洒水;破碎、筛分作业采用集气罩+水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矿山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清洗,减少扬尘产生量;保持选矿废石装卸前湿润,必要时喷洒水,对服务期满的废石场进行植被恢复;保持尾矿干滩面湿润,必要时喷洒水,对服务期满的干滩面进行植被恢复。
(3)噪声:**露天开采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机械设备因故障而增加其工作过程中的噪声级;合理安排噪声设备的运行时间。
(4)固废:废石部分用于**修路,目前暂未进行大规模剥离。尾矿经处理后堆存于2#尾矿库;废油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区新坊镇花桥村
联系人:张丽文
联系电话:182****319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国瑞林****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
邮编:330031
联系人:乐工
联系电话:0791-****7962
邮箱:****@nerin.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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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