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2026年全省有机旱作农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晋农函〔2026〕65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广有机旱作集成技术,现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实施目标
在全县旱地区域****基地2万亩,生产基地要相对集中连片,要引进试验展示一批新技术,大面积推广1-2项“主要技术+”(1+N)的有机旱作集成技术,确保技术覆盖率100%,良种全面应用,水肥药等**高效利用,促进作物增产5%以上。
(二)实施内容
1.大面积推广有机旱作集成技术。主要技术优先选择能提高水分利用率的技术,包括带水箱播种、一免五增、探墒沟播、膜侧播种、深松密植、耙磨镇压等技术,配套技术可选择抗旱品种、秸秆粉碎覆盖保墒、宽窄行种植、增施有机肥、精量播种、绿色防控、中耕施肥、一喷多促等技术。主要技术及配套技术要做到项目区全覆盖。
2.打造有机旱作新技术展示田。建设面积不少于200亩,立足解决旱作区播种难、肥力低、产地环境差等问题,引进试验一批有机旱作技术。针对旱区降水短缺问题,试验建设集雨窖及附属设施(集雨面、汇输水系),配套应用可移动式少量水肥一体化精准补灌设备。针对干旱播种难、保苗难问题,试验展示带水箱播种技术、抗旱剂拌种等技术,提高幼苗抗旱能力。针对地力不高、肥药利用低等问题,试验展示粪肥及农业废弃物就近就地堆肥发酵还田、农用酵素喷施、降解地膜、缓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生物农药等技术。每个新技术展示田必须从带水箱播种、集雨窖微工程技术或者酵素施用试验三项技术中选择一项进行展示。
(三)支持方式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对项目实施所需要的抗旱品种、新型肥料、生物农药、抗旱保水剂、酵素发酵专用菌剂等集约高效物资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量的30%)。二是社会化服务,对推广有机旱作技术模式所需要的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设施设备应用,对示范推广带水箱播种、集雨窖及附属设施、酵素发酵需要的设备改造、建设等进行补助。四是技术推广服务,对专家指导培训、测产、审计等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支持方式、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等根据实际确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永**域内注册,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每个项目实施区交通便利,且地块相对集中连片,种植作物为粮食,面积1000亩以上,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托管协议或订单回收协议。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良好。
3.拥有与项目匹配的农机设备,如“一免五增”播种机、植保无人机、联合收割机等,具备示范带动能力。
三、申报材料
1.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2.土地流转合同、托管协议或订单回收协议;
3.《2026年永**有机旱作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面积、技术模式、实施内容、补助方式和预期效益等);
4.农机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租赁协议等;
5.2026年永**有机旱作农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
6.《无不良经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1.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受理);
2.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至****种植与种业管理股(地址:县农业农村局306室)。
(二)联合评审
1.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审计、财务人员及纪检派驻组代表等成立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2.****基地、农机设备及管理能力等;
3.承担项目主体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评选方式,择优确定。
(三)公示与签约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红
联系电话:035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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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