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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县张良镇姚吴程村****东北侧。项目计划总投资2178万元,拟建设鲁****填埋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拟占地面积约 29.09 亩,有效库容12.48万立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与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目前项目已在在****委员会备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公示起止时间及提出意见的方式: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7日),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方式: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本放置于建设单位,如需查阅,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高工 0371-****0006、133****5182
电子信箱:****@qq.com
(2)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郑总
联系电话:158****6207
邮 箱:****@cehl.hk
附件一:
《鲁****填埋场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com/s/1GrCbAwAvSkqDCRTCac1J6Q 提取码: hj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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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