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苏峰山环岛公路景观提升工程****改革局以东发改审【2026】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县苏峰**部,三面环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总建筑面积7057.81平方米,****中心、变配电室及1#至7#景观平台、夜景工程、护坡挡墙浮雕、1#卫生间、2#卫生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景区提升工程项目(一期)-**苏峰山环岛公路景观提升工程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057.81㎡,预算价****4107.56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为5000㎡,预算价****4107.56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07.56(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3)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①使用符合《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第(七)项要求的计价软件,导入招标工程量清单XML或Excel格式文件进行投标报价。②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要求完整记录每条软硬件信息。③分部分项工程每条清单子目记录投标人软硬件信息不少于1条,且不得删除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软硬件信息。④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按照统一规则全文加密,不得篡改软硬件信息。(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4日00:00:00至2026年5月7日 09:00:00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6.00%≤K<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5月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西埔镇石埔村石坛52-1号,邮编:3634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77,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101-111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965-801,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6-****120,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市**县西埔镇白石街341号、**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
联系电话:0596-****512、0596-****891
****中心名称:东****交易中心
地址:**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电信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059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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