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南京-高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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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3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省**市高****经济开发区**路133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尚才国
联系人 何红竹 联系电话 131****2807
项目投资(万元) 27 环保投资(万元) 2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硫化废气由原有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硫化废气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个15m高排气筒(FQ-01、FQ-02)排放;新增一套喷淋塔,骨架清洗废气经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FQ-05)排放;喷塑废气与注塑废气合并排放,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FQ-06)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硫化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2个15米高排气筒(FQ-01、FQ-02)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骨架清洗废气采取喷淋塔措施后通过1个15米高排气筒(FQ-05)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喷塑、注塑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个15米高排气筒(FQ-06)排放至大气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通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承诺:**** 尚才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尚才国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