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04-13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沙田镇**北路65号1号楼1~2层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费高桥 |
| 联系人 | 唐先生 | 联系电话 | 181****2651 |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原环评审批设有DA001注塑工序废气排放口和DA004混炼、热压成型、射出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种类均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均属于一般废气排放口。 现因考虑实际产污设备的分布区域情况和设备数量情况,如废气排放口DA001和DA004合并在一起可共用废气主管道可节省建设成本,也可以缩小排查范围,提高故障排查效率,故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合并两个废气排放口。升级改造后,注塑工序废气和混炼、热压成型、射出成型工序废气引至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达标后经DA001注塑、混炼、热压成型、射出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60m,内径0.88m,废气处理效率可达90%,符合环评设计处理效率的要求。 项目合并前后排放口均属于一般废气排放口,废气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并后不会新增敏感点,产品产能、原辅料用量及生产工艺均保持不变,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及产排总量。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注塑、混炼、热压成型、射出成型工序废气采取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承诺:**** 费高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费高桥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