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本项目于2026年04月08日在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和****官网(http://hubei.****.cn/hbsw/jingmen/index.html)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对磋商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并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予以延期:标书代写
一、澄清及修改内容
1. 原磋商文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修改如下:
原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修改为: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 其他需澄清内容:无
二、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时间延期安排标书代写
原响应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修改为:2026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修改为:2026年04月24日10:30,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三、其他说明
1. 本澄清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3. 请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编制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