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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
(乡镇配水工程)梅花镇二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七)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梅花镇二标段(施工)》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澄清、修改部分:
1.本项目开标活动重新启动,现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4月30日上午9时10分(**时间),招标文件中相关时间相应调整。标书代写
二、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2026年4月13日